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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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纳最初是喜欢写诗的。但是他只能在青年时期将彩纸制作精致带自绘插图的手抄诗稿本用于追求邻家女孩子,或是在地方小刊物上发表不付或略致象征性薄酬的小诗过过诗人瘾。只有在福克纳的朋友斯东律师为他代交了四百美元(当时也不是个小数目)的“出版补贴”之后,才能使一家小出版社答应出版他的《大理石牧神》。因此,他总称自己是“一个失败的诗人”。此时,福克纳已是大龄青年,不好意思再赖在父母家里白吃白住。况且紧接着他又娶了结过一次婚带来两个孩子的前女友为妻,有了较重的家庭负担,木工、修理工,但凡能找到什么活儿他都愿意干。有一个时期甚至还当了他读过一年的密西西比大学的暖气锅炉工。(后来上好莱坞去写电影剧本也还是为了养家糊口。)此时他想想还是写小说更切实际,何况他打小就有讲故事的特殊本领,能让小朋友听得云山雾罩,分不清到底是在说真事还是在胡吣。他还逐渐“发现”,稿子若蒙《星期六晚邮报》《柯里尔》《体育画报》《小姐》等全国性商业性刊物录用,一个短篇的稿费会比从小出版社出一整部长篇所得的还要多,所以他经常把从此处退回的稿件投到别处去。他自嘲地戏称这是在文学“卖淫”。其实那是“以丰补歉”,好让自己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从事更能发挥才能的艺术创作。人们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有一张硬板纸,上面写有四十多个短篇小说的标题,有的因已发表而划去,有的一投不中又用箭头划向另一家刊物的名称。这也真能算是用心良苦了。他还“发明”了一种自认为很高明的做法:有时,在有了一个文学构思或灵感后,他会先写成短篇投给刊物发表,然后再加以改写与发挥,使之成为长篇小说的组成部分。也有时候是倒过来,先写成长篇里的一章,加以压缩,作为短篇投出去。但不管是长篇还是短篇,两者都同样精彩,可称各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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