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限法条15——竞争与交易
【链接1】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或经济组织兼职。
【链接2】归入法:(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底限法条15——竞争与交易
【链接1】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或经济组织兼职。
【链接2】归入法:(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听友250848539
今天考了这个选择题
qzuser_aq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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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友5074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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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_hoj
小黄老师棒棒哒,声音好听
香水百合_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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