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限法条磨耳朵33——票据抗辩

2020-07-14 17:50:01 3.9万
声音简介

底限法条33——票据抗辩


1.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

1)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2)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作用。(2019年)

3)票据关系因一定原因失效,也不影响基础关系的效力。


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或者无对价取得票据的除外。(2013年)


3.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或者无对价取得票据的除外。(2015年、2013年)


用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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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江湖苦瓜

女神,深夜打孔

笑傲江湖苦瓜 回复 @笑傲江湖苦瓜

我是打孔专业户,

独孤山槐 回复 @笑傲江湖苦瓜

你太狠了 总是在打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