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誓词碑在1951年元旦过后竖立于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的红场,1976年后保存于县文化馆。1985年,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成立时,碑石被移立于县政府院内。2000年后至今安放于宁洱城北侧的“民族团结园”内。誓词碑被誉为“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和“新中国民族工作第一碑”,1986年3月列入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物保护单位(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物保护单位)、1993年11月列入第四批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通高1.42米,宽0.66米,厚0.12米,碑额正中为阴刻横排仿宋楷书“民族团结誓词”6个大字,下有小字18行,碑上端2—7行为誓词正文,阴刻横排汉文楷书6行75字,碑中端第8—16行为傣文、拉祜文、汉文签名,计48人,碑下2行为阴刻横排汉文落款及日期。
民族团结誓词碑是云南边疆各民族团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实物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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