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高管性侵养女案(二)——警察叔叔,帮帮我!
案件人物:
涉案人:鲍某明
案件罪行:
性侵
案件经过:
李星星回忆,在2015年11月,她被鲍毓明带到北京上学,两人以“养父”“养女”的身份相处,直到元旦前夜发生了性侵。
从此,在这段离奇的关系中,李星星与鲍毓明相处的时间大概有3年。
李星星控诉称,她在这段时间,受到了控制和长期性侵。在她成年以前的这3年里,她生活的重心全在鲍毓明,带给她的却是身心的摧残。
4月11日晚,鲍毓明回应了此事,并不否认与李星星的这段“亲密关系”,但拒绝承认是“养父”“养女”关系。
shengchx
当妈的脑壳没包?自已打的什么算盘
6扑克脸6
高级SM玩法…
秋秋和咪咪
看评论说有假都没有兴趣听了
听友453941058
这是纪实还是故事汇啊?内容严重不客观
pqz9ctde70bzkmdgbcvs
不好听,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