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
我们先谈一下行政赔偿案件的受案范围:
行政行为、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或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
赔偿请求人对行政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又决定不予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的;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作出最终裁决的行政机关确认违法,赔偿请求人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赔偿而
不予赔偿或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
其次,我们讲一下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
原告具有请求资格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以及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有权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行政机关撤销、变更、兼并、注销,认为经营自主权受到侵害,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原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对其享有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具有原告资格。
有明确的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害的,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由于据以强制执行的根据错误而发生行政赔偿诉讼的,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
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
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
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或者在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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