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提要】:
一、刑诉法中的回避
第一,刑诉法中的近亲属不同于民事诉讼法,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第二,审判人员违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1)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 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3)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 其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用款物的;(6)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三,参与过本案侦查、审查起诉工作的侦查、检察人员,调至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担任本案的 审判人员。
二、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与代理
辩护人的范围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在我国进行的刑事诉讼中,外国人、无国籍人依法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为其辩护。
三、辩护人的地位与责任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
1、辩护人的主要权利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3)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出意见权。
(4)会见、通信权。
(5)会见时不被监听权。
(6)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5款规定: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第3款、第4款的规定
(7)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权。
(8)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有关证据权。
(9)调查取证权。
(10)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11)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12)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13)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14)代理申诉控告权。
(15)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16)保密权。
(17)诉讼权利受到侵犯时的申诉、控告权。
(18)拒绝辩护权。
2、辩护的种类
辩护的种类部分我们重点关注指定辩护。
更多精彩内容,敬请期待!获取更多法考考研备考资料VX:LL081002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