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狐律师。
刚刚看到一个非常好的判决,想跟大家分享一下,这个判决是由浙江省嘉兴市下属的一个地方叫平湖,由平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这样的一个好的判决。
案子的经过是这样的,当地的一位李先生驾车的时候,路过一个地方,发生事故,撞到了一位沈先生。
沈先生,67岁,这一撞就倒地了。李先生就赶紧把他扶到自己的车里,开车到医院,为沈先生治病。这一幢造成沈先生左侧第一根到第六根的肋骨骨折,这个是可以定到10级伤残的。最后住院也住了长达一个月,李先生垫付了1万元的医药费,后期联系保险公司出资,保险公司拒绝了这个理赔申请。
理由是保险合同里有一条说,如果发生事故,那么驾驶员离开了事故现场是拒赔的。这样沈先生出院之后,就把这个保险公司和李先生都给送住了。
那我们大家知道,在一个官司当中,可以起诉一个两个甚至三个几多个被告,被告一、被告二 ,被告三分清楚就行了。
所以在这个诉当中,被告一就是保险公司,被告二,就是驾驶员李先生。
被告二李先生的答辩意见就是说我认为这个是保险公司应该赔的范围。
被告一保险公司的答辩意见,是说,我们合同里写了驾驶员离开事故现场,我们就拒赔。
法官认为被告一保险公司的答辩词是不能成立的,为什么?法官认为这一条实际上约束的是逃逸。
如果发生了事故,那么驾驶员逃逸了,保险公司是完全可以拒赔的。因为我们不鼓励逃逸,也不鼓励你违法犯罪。
但是我们得鼓励救人,李先生是去救人,他不能看着沈先生倒地呻吟。
他不管在这等理赔员,所以要尊重生命,健康优先,救人优先,先把人送到医院去,所以这个不算逃逸,也不能说因为他离开了现场就不赔了。
毕竟他这次离开现场是为了救人,所以法院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沈先生12万元人民币。
所以我觉得这个判决特别好,真的是特别好尊重生命,救人优先。
所以,今天把这个案例拿出来讲给大家。
谢谢大家。
139花开花落
保险公司不要脸
人生短短几个夏 回复 @139花开花落:
保险公司什么时候要脸了
听友249709789
这种判决才符合我们立法的本意,这才是我们的初心!
狐说有道 回复 @听友249709789:
是的
听友155960253
不错的案例。 错别字有一些。 还有些地方语句不是很通顺。 继续加油!
狐说有道 回复 @听友155960253:
感谢您的支持
听友372791747
请问是哪家保险公司,直接公之于众,最最简单的人道都不懂,应该这家保险公司是不想在中国运营了,我支持这种垃圾保险公司倒闭
1852090qond
人道主义精神 生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