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和房地产管理法 考点速记158-190

2021-09-30 23:05:5808:13 757
声音简介

专题五 土地和房地产管理法

[158]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级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159]国有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人民。
[160]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包括“划拨和出让”。
[16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既可无偿取得(国有荒地、空地),也可支付补偿安置费取得(集体土地或其他用地者正在使用的国有土地),无使用期限。
[16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163]建设单位以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在满足“一金两证一投资”的条件下可以转让。
►[注意]“一金”: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两证”: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一投资”:完成投资总额的25%以上。
[164]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的使用年限为原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165]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满足下列四个条件时,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②经依法登记;③签订书面合同;④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166]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67]出让合同约定的适用年限届满须续期的,应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
[168]我国房地产转让遵循“房地一体化”的基本原则,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一同交易,且权利义务承接。
[169]土地使用者需改变约定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170]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171]可采招标、拍卖等其他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172]商品预售房应满足“一金三证一投资”的条件。
[17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批准。[
174]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175]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政府可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176]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177]土地确权纠纷(包括所有权及使用权)要求人民政府“处理前置”;土地侵权纠纷,政府的调解是可选的程序,不是必经过程。
[178]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179]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180]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181]征收农用地应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182]县级以上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应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30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18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闲置、荒芜在1年内的,恢复耕种;“1年”以上的收取闲置费;连续“2年”闲置、荒芜的,无偿收回。
[184]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185]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186]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187]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188]我国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紧密相连,但却是两个独立的物,二者的权属关系也不尽相同。
[189]关于违规建筑,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注意]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而非自己实施。
[190]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均为当事人单方申请项目;房地产转让、抵押为当事人双方申请项目。
26、建设单位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有权转让,受让人承继原出让合同中转让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土地用途的变更,无需重新签订合同。
27、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28、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29、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30、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审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用户评论

表情0/300
喵,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暂时没有评论,下载喜马拉雅与主播互动
猜你喜欢
中国房地产行业全书中国房地产行业全书中国房地产全书

中国房地产行业全书中国房地产行业中国房地产行业全书中国房地产行业中国房地产行业全书中国房地产行业中国房地产行业全书中国房地产行业中国房地产行业全书中国房地产行业...

by:产业地产章伟

房地产江湖40年|房地产人必知

您好,感谢您长久以来对我的支持与陪伴。我会努力做好节目,给大家带来更多、更有效的精准价值传递。另外,如有需要,可以加我VX:nlbest,进行更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by:地产牛大帅

房地产

投资中的一个方向

by:奔牛大哥谈财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1994年7...

by:改命的羊驼

房地产土地投资实践

房地产土地投资实践,一级开发进阶训练。

by:纳斯达克纳

2022房地产估价师丨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师资介绍王竹梅老师简介【全集+讲义加薇信guoer5393(备注喜马拉雅)】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有近二十年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评估公司、房地产投资咨询公司、工程...

by:逢考必过儿

2022房地产估价师丨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王佑辉老师简介【全集+讲义加薇信guoer5393(备注喜马拉雅)】211高校副教授,管理学博士(土地资源经济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术性硕士研究生导师。注册...

by:逢考必过儿

2022房地产估价师丨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林澍老师简介【全集+讲义加薇信guoer5393(备注喜马拉雅)】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多年专注于建筑类资格考试教研和教学工作;对知识的分析和把握全面、讲解...

by:逢考必过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