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消息,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于近日印发。指导意见提出,在满足现有规章制度、保障安全条件下,鼓励半封闭独立功能区,即大学校园、港口、物流园、工业园、公共绿化公园、景区等具有明显围蔽特征的场地,进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包括载人、载货、环卫等应用场景。
根据《指导意见》内容,深圳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包含载人、城市环卫作业、载货及其他特种作业三种场景。
其中,针对载人场景,《指导意见》规定,应用示范主体可采用实名制招募年满 18 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志愿者,在向志愿者充分告知安全风险的前提下签订相关责任协议,且应保证志愿者具备座位险、人身意外险等必要的商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志愿者人身安全。但应用示范主体不得向志愿者收取费用或报酬,不得利用应用示范车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运输经营活动。
根据《指导意见》,深圳将在满足现有规章制度、保障安全条件下,鼓励半封闭独立功能区,包括大学校园、港口、物流园、工业园、公共绿化公园、景区等,进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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