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管弦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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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乐曲,系指除协奏曲、交响曲之外的由管弦乐队演奏的其他类型的作品。管弦乐队通常由弦乐、木管、铜管、打击乐等不同乐器组合而成。有时因创作意图和演出条件的不同,可对乐队编制适当调整,或加用钢琴、竖琴、钢片琴等。 欧洲的器乐长期附从于声乐,至十六世纪才逐渐独立。随着乐器制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歌剧的兴起,使十七世纪的器乐创作有了显著进步,产生了舞曲合成的古典组曲,以及曲式自由的序曲,而赋格曲、幻想曲、随想曲、变奏曲、前奏曲等体裁也渐被普遍使用。十八世纪,小提琴音乐迅速发展,歌剧序曲体裁的变革,曼海姆乐派等积极探索新的形式和表现手段,均为维也纳古典乐派的革新提供了有利条件。海顿确立了管弦乐队编制和主调音乐样式;莫扎特则进一步加以肯定,并发挥了木管乐器独特的表现力;贝多芬以交响性、戏剧性手法写作管弦乐序曲,给了奏鸣曲式以广阔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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