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狐律师。
刚刚看到广州的一个新闻,说甲向乙购买一套房屋,总价363万 。签了合同之后,甲向乙支付了定金20万 ,向中介公司支付了中介费6万元。花了26万之后才发现这个房屋过去曾经发生过凶案,死过人,用老百姓的大白话说,这是一间凶宅。
甲很忌讳这个事情,找到乙希望解除合同,返还定金,但是乙不同意,甲就把他送到人民法院。乙在法庭上承认说,几年前确实发生过凶案,死过人。
但是,那是隔壁的201房间,不是我卖给你这个房间。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官,就调取了凶案发生时期警方做的现场勘验图。
根据这张图纸,当时两间房是打通的,也就是说发生凶案的时候,本案买卖的房屋也是凶宅的一部分。
所以法官就认为原告说的本间房屋是凶宅是成立的。而乙在卖房的时候刻意隐瞒了这个事实,你是有过错的。所以就判决乙返还20万元定金给到甲,并且向甲支付6万元的中介费。
也就是说甲因为买这个房子的损失,乙是要承担的。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买房合同约定的义务,乙必须向甲披露这个房间的完整信息,而这个房间曾经出过凶案,死过人这么重大的事实已刻隐瞒了,所以乙是有过错的。
我们说,法律实际上是最低的良心,我们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不能违背自己的良心。
乙可以说我不具备住凶宅,这没关系,你胆子大,这没关系,但是你不能要求别人,也不忌讳。你的义务是披露这个事实,由甲来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依然购买,所以这个是《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原则。
乙在本案当中恰恰违背了这个原则,所以他败诉是非常正确的。
今天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淘气的贝奇
我以后要找机会死在那个屋子里了,因为那个屋子房价高。
狐说有道 回复 @淘气的贝奇:
厉害😄
茶树榕树
在发达国家应该属于迷信吧? 有的员工宿舍出过事新员工还不是住
太平洋没有加盖
说无所谓的,祝你们买到凶宅。
1382837nrla
不对啊。一套产权的住房可以分隔买卖其中部分产权么?不动产登记与交易似乎不支持这种操作吧?既然能单独交易,那就说明在房屋产权登记上这原本就是两套独立产权的住房。只不过上一手业主买了两套房子然后打通成大户型使用。只有这样才可能单独交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不能认定发生凶杀案的房间所在户型之外的那套房子为凶宅哦
苏打饼干5
当然算犯罪了。这是房产买卖,得严谨一些。刻意隐瞒不告知,那就算诈骗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