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集傳》第五卷上《彤弓之什》《祁父之什》《小旻之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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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弓之什二之三
彤弓弨〈音超〉兮、受言藏之。我有嘉賓、中心貺〈叶虛王反〉之。鐘鼓旣設、一朝饗〈叶虛良反〉之。賦也。彤弓、朱弓也。弨、弛貌。貺、與也。大飮賓曰饗。○此天子燕有功諸侯而錫以弓矢之樂歌也。東萊呂氏曰、受言藏之、言其重也。弓人所獻、藏之王府、以待有功。不敢輕與人也。中心貺之、言其誠也。中心實欲貺之。非由外也。一朝饗之、言其速也。以王府寶藏之弓、一朝舉以畀人。未嘗有遲留顧惜之意也。後世視府藏爲己私分、至有以武庫兵賜弄臣者、則與受言藏之者異矣。賞賜非出於利誘、則迫於事勢。至有朝賜鐵券、而暮屠戮者、則與中心貺之者異矣。屯膏吝賞功臣解體。至有印刓而不忍予者、則與一朝饗之者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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