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解读

8802

  12月3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对营改增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进行了全面规范,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会计处理”办法总算是尘埃落定。22号文中明确了不少以前操作上的模糊问题,颇具亮点。但也存在瑕疵,正式稿中依然没有对“发生增值税检查后,涉及检查调整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进行明确,“增值税检查调整”能否作为二级明细科目继续使用,还有待有关部门进行明确。

  为了帮助财会税务人员更好的学习和应用,这里做个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