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科学技术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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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家的教育思想与教育实践 ※ (J)
(二)教育实践:提倡“耕战”,即农业和军事,从而使国家具有经济实力和军事力量;
(二)教育作用
1.简介:法家的人性观是绝对的“性恶论”,认为人的本性都是利己的和自为的,要通过教育改变人性,使其为他人考虑,绝不可能。
2.教育作用:法家强调治国必须依靠高压的政治、法制手段,教育无法感化人;
3.评价:法家只讲法制,否定了教育的作用,在后世中国社会的教育中有一定影响,但不是教育的主流。
(三)教育目的:培养懂法、守法的人;
(四)教育内容:以法为教,推行法治的教育内容,在社会实行普遍的法制教育,使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深入人心;
(五)教育方法:禁私学、禁诗书,通过不准人思想、禁止人说话的方式达到政治强权而实现国家富强进而实现统一各国的愿望;
(六)论教师:以吏为师,选择知法的官吏担任法令的解释者和宣传者。法家认为,理想的国家和社会不需要许多人从事文化、知识和教育工作,人多反而会破坏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