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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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1号)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分六章,共四十条。该办法涵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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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大家好,我是器械人,本人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产品注册和管理者代表工作近15年,产品涉及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主要是无源产品,也有涉及体外诊断试剂。曾经从事血液制品质量检验及管理近5年。欢迎医疗器械同行们与我沟通交流,可作无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体系建立和产品注册等线下辅导,如有需要请关注留言。感谢大家一直的支持与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