泮伟江领衔:法学入门 | 探索法学常识、法学理论、及基本概念、重要理论 | 罗翔、西塞罗| 名家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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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简介:

泮伟江,法理学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进文,法学学者,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孟梓歆,法学学者,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后


内容介绍:

法学入门

学习任何一个学科都有一个入门的基本脉络。作为强语言逻辑、重法理论证、一字千金、关乎万千人实际生活利益的法学,我们更应该沿着一下问题逐步入手。

首先,我们需了解法学的基本概念。何为「规范」?何为「罪行法定」?何为「权利」「义务」?何为「意识自治」?这些基础性概念将帮助我们框圈法学的研究领地。法学中还有一些一些基本问题。例如,法律如何做到定分止争?在公法领域,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权力的潜能?在刑法领域,如何在罪刑法定的基础上,有效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如何做出良好的个案裁判呢?

入门法学,还需了解法学的重大争论,包括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法律形式主义和法律实证主义之争等。另外,了解法学的代表人物也有助于我们梳理法学发展的历史脉络、领会法律的精神。

法学常识

法自古便有,但古人之法与现代社会的法有着本质的不同。我们要了解的法学常识,是关于现代社会,关于我们身边的生活的。往理论层面上说,法学常识可以让我们更加理解现代社会的运行机制,往实践层面上说,它可以让我们更加知法、懂法、用法,而不至于成为一个法盲。

现代法学关注着四个基本问题。第一,法律如何做到定分止争,也就是解决纠纷;第二,公法如何约束公权力,让制度更完善地运行起来;第三,法律如何打击违法犯罪,也就是维护社会治安;第四,法律如何做出适当的个案裁判,这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问题。

理解现代法学,可以从它的这些基本问题入手。而这些问题也让我们知道了法学不仅仅是为了打击犯罪或其他某一条功能这么简单,国家的运行、个人的事务,每一个都与法学息息相关。

法学常识,能让我们在现代生活中成为更好的自己。

法理学入门

所谓法理学,就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这一定义听上去非常晦涩且枯燥,但作为法学大厦的基石,法理学不但承载着对法认识论、法学方法论与法律及规范逻辑的研究,在法律实践中也时刻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罗纳德·德沃金曾经说过,「法理学是判决的一般组成部分,亦即任何依法判决的无声开场白」。

任何实际的法律论证,不论其内容多么具体和有限,都采用法理学所提供的一种抽象基础,而且当这些对立的基础产生矛盾时,法律论证就只能采用其中之一而反对其他。

作为法学教育体系的入门学科,法理学就像是武侠小说中顶级门派的入门心法,初看平平无奇,但随着你对法律的理解和经验积累愈加深厚,它的作用和功力也会逐渐显现出来。

对于每一位法学学子或者爱好者而言,了解法理学,都是在法学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一步。

国际法入门

「国际法是一个名称,用以指各国认为在它们彼此交往中有法律拘束力的习惯和条约规则的总称。」

虽然时至今日,国际法所涵盖的范围和体量早已不是二十世纪初那样简单,但拉萨·奥本海的这句话,依然能够准确地概括国际法的定义。

作为法学中很独特的一门分支,国际法是法律原则与国际社会现实结合的产物,随着国与国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且影响巨大,国际法在处理国际争端时所发挥的作用也在不断增强。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国际法自诞生起,尤其是在两次世界大战后,为世界的和平已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除此之外,国际法还在处理跨国经济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这些方向由于所涉条文的体量庞大,与普通人的距离较远,但它所产生的影响,却是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