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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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梵文 Mahāyāna-śatadharma-prakāśamukha-śāstra,世亲造,唐玄奘于贞观二十二年(648)在长安北阙弘法院译出。是把《瑜伽论》六百六十法中最重要的提纲挈领点编成一百法,以一百个法门来造成一部《百法明门论》。

大乘百法明门论”是印度天亲菩萨(亦即世亲)根据“瑜伽师地论”所造,唐.玄奘三藏法师译。此论为大乘唯识学最精要核心义理之概述。故也是唯识学最根本之作。此中“百法”是用来代表一切法,因为所谓“一切法”其数无量;无着菩萨所记弥勒菩萨所说之“瑜伽师地论”中将世出世间一切法略为六百六十法;然此六百六十为数仍太大,迥非一般人所堪受持,故天亲菩萨慈悲,乃自“瑜伽师地论”的“本地分”中撷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百法,分为五大类(五位),用以达到提纲挈领之效,令一般人易于受持,是为“五位百法”。故此五位百法即是代表世出世间一切法。其五位为:
一、心法──共八种
二、心所有法──共五十一种
三、心不相应行法──共二十四种
四、色法──共十一种
五、无为法──共六种

此论旨在阐明此百法之体、相、用及其相互间之关系,尤其是在阐发此百法对于凡夫在世间生死流转中的体、相、用,及圣贤在断惑证真中所修诸法的体、相、用。故若人欲具体解了凡夫流转生死之由,及诸贤圣断惑证真之本,即可经由正解此五位百法,以为菩萨证入菩提无漏“智明”之“门”,故称为“百法明门论”。又此法乃大乘不共他乘之法,故称“大乘百法明门论”,此为本论之大旨。 而本书“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则系依佛经及古德之论着,用现代语言,来注解本论,故称为“今注”。所参考、引用之经论如:成唯识论、大乘广五蕴论、瑜伽师地论、俱舍论、大智度论、解深密经、楞伽经、法华经、大日经、华严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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