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佛禅师著作──《嫉妒的觉知与止息》:第一章“‘嫉妒’的认识”节录】
“嫉妒”的本质是情欲性的心理现象,它的发生多是因为在“自我期许”的实现上,见到他人的表现与成就,高于自己的实现程度时,经由内心对他人成就的“欣羡欲”与对自己的“挫败感”,两者相关而纠结产生的情欲矛盾与错乱。
换言之,“嫉妒”的心理,实质是出自“实现自我期许”的欣乐、渴盼与肯定的情欲。当人们“面见”他人的表现与成就,体现了自身欣盼的“自我期许”或理想时,尤其在实现“自我的期许”上,自己相较于他人有所不足、落后时,内心即产生“自我的挫败感”。
“挫败感”不仅会引发焦虑、慌乱、郁闷、懊恼、不满、愤怒的情绪,也会对让自己“感到挫败”的他人,浮现起不安、逃避、拒绝、忿怒、对立及否定的情欲。此时,个人内心是会更加强了实现“自我期许”的愿望、理想及渴求。在此同时,当事者的心中,在面对“自我期许”的肯定及渴求的时候,当下又对他人体现了符合自己所“自我期许”的成就,产生拒绝、对立与否定的心理。
在于同一“自我所期许的价值”上,当期待者与实现者不同时,会使期待者对于实现者产生既欣羡又愤拒、既认同又对立的心绪。这二种互为极端、难以两立的心绪与情欲,并陈纠结、两极拉扯的结果,是使人的心理陷于自相矛盾与错乱的情欲状态,而这就是“嫉妒”。
※本文节录至《嫉妒的觉知与止息》一书之第一章“‘嫉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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