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实战派律师
热销书《劳动用工实战案例精选》作者
北京东合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北京劳动法律师的顶级圈子)副主任
全国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劳动法律师的顶级圈子)
2014年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北京市优秀劳动法专业律师”(北京25000多名律师中仅10人获此荣誉)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劳动法实战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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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合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北京劳动法律师的顶级圈子)副主任
全国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劳动法律师的顶级圈子)
2014年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北京市优秀劳动法专业律师”(北京25000多名律师中仅10人获此荣誉)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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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友33901298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