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狐律师。
看到陕西咸阳的一则报道,当地检察院对一位男士的行为的定性是正当防卫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书。这个男士我们的主人公,我们假称他为小A。A先生在公司上班的时候,某一天下午的三点多,一个女同事的丈夫在酒后来到单位殴打自己的妻子,也就是小A的女同事。
小A就仗义直言,行侠仗义,上去阻止这个男人殴打自己的妻子。这个过程当中,这个男人就转过来对小A进行殴打,而且咬伤了他的脸部。在脸被这个丈夫咬住之后,小A抄起桌上的宝石壶砸向了这个男子。这个男子松口之后,保安和其他同事一拥而上,将他摁倒在地上。再后来这个男士就出现了休克的情况,叫来救护车,在救护车上就没抢救过来,这条生命没有了。
经过法医的鉴定,发现这个男士他本身是有高血压、冠心病,而且他血液当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170克,每100毫升。所以它是一个醉酒的状态。他的死因也不是小A对他的击打,而是饮酒以及高血压、冠心病引起的心衰。
所以他不是死于击打,而是死于器官方面的疾病。这个疾病是小A所不掌握的,小A对他的击打行为,用宝石壶打他一下,这个行为是完全的正当防卫。所以小A对这个事情不负任何刑事责任。他的行为依然要定性为见义勇为,是对自己女同事的保护。
所以我觉得这个案例特别好,这个检察院做的特别好,必须点赞。他们查清了事实,准确的定性为以后大家见义勇为去帮别人吃了一个大大的定心丸。
这个案子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Vickylove豆豆
点赞
听友234295404
点赞👍!
陳小问
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