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种植、生产、贩卖大麻的刑事案件,7人因贩卖毒品罪获刑。庭审现场,巴中市通江县人大代表、检察官、公安民警、教师、学生等全程参加了旁听。
庭审现场
2018年3月,家住巴中市通江县诺水河镇的被告人吕某向同镇的被告人张某提供大麻种子让其种植。2021年底,吕某又向通江涪阳镇人周某提供大麻种子让其种植,吕某负责收购。2018年以来,吕某将张某、周某等人制作的大麻干花制品收购后贩卖给被告人彭某,彭某又将大麻倒卖给被告人张某旗,张某旗取得大麻后将部分大麻贩卖给被告人石某,石某将购买的大麻贩卖给吸毒人员,邓某文将张某旗放在店里的一袋大麻拿回家后贩卖牟利,该案七名被告人共获毒资五十万三千五百五十元。
经过五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彭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张某旗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吕某、张某、周某、邓某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一年,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五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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