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案又称胡党之狱,简称胡狱,是明初四大案之一。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不轨”的罪名诛连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也杀了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而后又以胡惟庸私通倭寇和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多人,这就是明朝的“胡狱”。
滢曦月
不冤
听友468367266
朱元璋
滢曦月 回复 @听友468367266:
是的呢
听友468367266
又涨知识啦
滢曦月 回复 @听友468367266:
一起学习
寻麈
谢谢分享
滢曦月 回复 @寻麈:
多来支持哦
子尚晓彻
小姐姐声音好好听
滢曦月 回复 @子尚晓彻:
谢谢,你的喜欢是我的动力
子尚晓彻 回复 @子尚晓彻:
小姐姐加油哦
滢曦月 回复 @子尚晓彻:
嗯嗯,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