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102-名词解析-认识-认识的主体-认识的客体((⏱️=400))
一、认识
第一:认识是指人以观念的方式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发生的,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中去的复杂的矛盾运动过程。((⏱️=400))
第二:认识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a认识的基础是实践。这主要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和目的,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b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活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原则,即坚持认识论的可知论,坚持认识论的唯物论。
c认识活动的根本任务是实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即主体正确地反映客体。((⏱️=500))
二、认识的主体
认识的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是认识系统中的首要因素,对认识系统的形成及其诸要素的结合方式起着决定作用。
它具有自然性、意识性、社会性和实践性,其中社会性和实践性是其本质属性。认识的主体包括个人主体、集团主体和类主体三种形式。((⏱️=400))
三、认识的客体
认识的客体是指进入人的实践活动领域并与主体相联系的客观存在,即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认识客体作为客观存在物,它的存在和发展有其固有规律,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客体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其中对象性是客体最本质的属性。认识的客体主要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三种形式
声音简介
音频列表
- 2023-10
- 2023-10
- 2023-10
- 2023-10
- 2023-10
- 2023-10
- 2023-10
- 2023-10
- 2023-10
- 2023-10
查看更多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