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指公职人员中的党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对群众的正常正当诉求消极应付,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