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徐。
山西订婚强奸案传出了新进展。
据最新消息,法院驳回了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诉求。
理由是女方家属早已把彩礼款和戒指退回了婚介所,至于订婚宴花费属于维系感情的日常消费支出,不算在彩礼范畴。
也就是说,男方的诉讼请求全都吃了瘪。
不过这也难怪,因为男方这边确实没安好心,人家女方退回彩礼,他还故意拒收,然后非要走诉讼。
摆明了自己不好过,就要把对方也拖下水。
现在回想起来,这个做法也很鸡贼,企图用彩礼来转移话题,掩盖他强奸的事实。
再者,要求退彩礼戒指啥的可以理解,连订婚宴开销也要女方退钱,还计算精确到小数点的地步。
这小肚鸡肠得确实是没谁了。
得亏女方没有嫁过去,不然照男方这样的品性估计婚后也没啥好日子过,身体伤害不够,还想再来精神伤害。
现在回头来看,整个事就是男方责任更大。
带大家简单回顾一下起因经过。
两人去年经婚介所认识恋爱,相处4个月后订婚,男方给了一部分彩礼。
不过女方思想比较传统,希望婚后再同房,结果这男的憋不住,订完婚第二天把女方强奸了。
过程中女方为了反抗,做出了火烧柜子和窗帘的过激举动,后来还逃下楼高呼救命,但是又被男方强行拖拽回屋。
后面医检发现,女方手臂手腕上都是淤青。
从这些细节能感受到女方当时有多窒息。
鉴于强奸行为属实,一审判决男方有期徒刑3年。
现在这个判决也没被推翻,基本说明案件不会出现什么反转了。
不过当时判决刚出来那会,网上对此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很多人帮男方讲话,说女方那边很明显是惦记彩礼,会不会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结婚,男方会不会是被仙人跳啥的。
上面这些还是猜测,有人直接盖棺定论了,也不知道哪来的依据。
还有的,把男方被抓上升为法治的倒退。
这些言论直接的结果就是加剧恐婚情绪。
但现在回过头来看,是不是觉得都相当可笑?
怎么说呢,不管女方是不是骗婚骗彩礼,男方强奸就是不对,属于违法犯罪,就该被判刑。
更何况现在事实真相是,没有仙人跳,女方也没有侵吞彩礼,反而是男方恶劣的强奸行为是实锤。
当然除了阴谋论,更过分的是有人说女方都愿意订婚了,彩礼也收下了,说明就是认可男方了,怎么还不给碰?
说出这种话的显然就是认知不足,不懂什么叫性同意。
所谓性同意,就是发生关系一定要建立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只要有一方传达出不愿意的倾向,另一方就不能胁迫进行。
女方接受礼物不等于同意,跟你牵手恋爱等于同意,订婚下聘等于同意,哪怕是走到结婚成家,也不等于同意。
总之无论两人处于何种关系状态,只要违背对方的意愿去强行发生关系,就都算强奸。
现在这个案件的事实基本明晰了,结果估计也差不多尘埃落定,目前看来还算是公正合理,该退的钱也退了,该判的也判了。
事情起到如此大的关注度,相信某种程度能够提高公众对于性同意这个概念的认知,对社会也会起到了一个警示的作用。
就是男女即使是走到了订婚,如果违背对方意愿发生性行为,也是有可能被判为强奸的。
说到底就是一句话,在两性关系里,尊重是必不可少的前提。
推荐阅读:成都惊现毒考卷,作者居然是知名校长...
下面是我私人微信,可以添加,备注下城市
提醒,目前私享会还有价值400元的优惠券,点击【私享会】即可领取。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