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浙江德昌县。
有一女子名叫凌香,一天晚上和丈夫赏月品茶,忽然有人敲门。
原来是凌香的表妹采春,还带着一个男的。
凌香急忙请进屋,采春二人稍事休息了一下,才说明来意,原来她二人是私奔逃出来的,家里原本给采春找了一个财主的女婿,但采春不喜欢,就和心上人跑出来了。
心上人姓宋,家里比较穷。
凌香和丈夫商量了一下,宋公子看上去人还不错,不过婚姻大事也不敢胡乱指点,于是在外面租了一个房子给宋公子住,采春住在凌香家中。
采春刚住下没几天,娘家人就找了过来,采春寻死觅活坚决不走,另一边财主家得知她和人私奔,马上退婚娶了别家姑娘,采春的父母无奈只好回家,临走的时候嘱咐凌香,千万别让她和宋公子见面。
话虽这么说,还是不能禁止二人来往,而且宋公子打算做点小生意,和凌香丈夫借了一百两银子。
凭借精明的商业头脑,宋公子不到半年竟也发了财,在县城南边买了一处豪华的院子。
宋公子想着先把菜春接过去住在一起,但凌香夫妇觉得不太好,商量之后还是催促宋公子先去提亲,成亲之后才能住在一起。
宋公子担心采春的父母不会同意,说:“大姐,大姐夫,不如这样,你们写一封信,和采春父母说说,然后我带上彩礼去提亲。”
凌香夫妇答应了他的请求,另一边宋公子为了万无一失,让采春骗家里人已经生米做了熟饭,不嫁也得嫁。
中秋佳节,宋公子如愿娶到了采春。
腊月,采春和凌香同时怀上了孩子,姐妹情深,采春又住到了凌香家,宋公子也经常出入,两家人甚是亲密。
即将临盆之时,忽然来了一个官差,原来是凌香丈夫得到朝廷任命,到嘉兴做县令。
众人大喜,给了官差十两银子。
这时宋公子提议说:“现在我妻子和大姐都是身怀六甲,也不知是男是女,不如我们亲上加亲,如果是一男一女就结为夫妻,如果一样就结为兄弟或姐妹,你们以为如何?”
凌香和采春马上点头,异口同声说:“好,太好了。”
一个月后,二人顺利生下孩子,凌香生的是男孩,采春是女孩,两个孩子就这样指腹为婚,结为夫妇,又过了一个月,凌香跟着丈夫去了嘉兴。
凌香丈夫为官清廉,造福百姓,任满之后又被朝廷派到了无锡,做了巡盐御使,一年后做了金陵知府,可谓是官运亨通,顺风顺水。
期间,宋公子的生意也越来越好,还经常写信给凌香夫妇,有时候还会让人送一些礼物过来。
三年任满之时,突然被小人陷害,参了一本,凌香丈夫被打入大牢,一时没想开竟然上吊死了。
凌香带着丈夫的棺材返回老家,匆匆办了葬礼。
看到年幼的儿子,凌香想到以前和采春说好的娃娃亲,简单收拾了东西就去了德昌县。
见到采春的时候,姐妹抱头痛哭,得知姐夫已死,甚是悲痛。
宋公子也很同情,让母子俩住在家中。
当时凌香的儿子文山已经七岁,采春的女儿乐珍也是七岁,小儿子乐珠五岁,三个孩子一起读书,相处融洽。
乐珍小时候听说有个同岁的哥哥,见到文山之后特别喜欢,文山聪明懂得又多,有时候先生讲不明白的地方,都是文山再给姐弟俩再讲一遍。
又过了七八年,乐珍和文山都已长大成人,但宋公子和采春绝口不提娃娃亲的事情,凌香也知道现在的宋家今非昔比,而文山的爹死的又早。
宋公子前几年就给乐珍找好了婆家,婆家是当地有名的富商。
乐珍的婚期将至,却一点也不开心,听说富商儿子是个大胖子,而且不认字,和文山相比差远了,乐珍想和母亲说自己想嫁给文山,却又不敢开口。
采春买了许多上好的绸缎,准备做嫁妆。
乐珍也不知道自己的娃娃亲,一天,凌香帮忙做新婚被褥,默默流着眼泪。
乐珍刚好路过看到,问:“姨妈,你怎么哭了?”
凌香说了当初的娃娃亲,乐珍大吃一惊,说:“你怎么不早说,我今日才知道,既然这样,我怎么能另嫁他人?”
凌香:“现在我和文山无依无靠,又能如何。”
乐珍原本就很喜欢文山,既然二人早有婚约,心中大喜,想了一会儿,说:“姨妈,你听我的,你就说回老家给姨父上坟,三日后你别回来,我母亲一定会让人接你,你就说生病了不能回来,到时候我再去找你。”
凌香依计行事,三日之后还没回来,采春派过去的仆人也没把人接回来,眼看婚期将至,许多嫁妆都没做好。
这时乐珍说:“母亲,还是我去吧,姨妈平时最喜欢我了,我一定能把她带回来。”
采春:“不许贪玩,快去快回。”
乐珍临走时偷偷拿了一些银子,找到凌香后,说:“姨妈,你用这些银子找个刚生孩子的女人,我替她养一个月孩子。”
凌香在隔壁村还真找到一个,神不知鬼不觉就带了回来。
乐珍专心养孩子,又过了三天,采春亲自找上门,问:“大姐,你把乐珍藏哪了?”
凌香指了指床,说:“那个不是乐珍吗?”
采春大怒,只见乐珍蓬头垢面,怀里抱着一个婴儿。
采春怎么问也不说话,想要强拉她回家成亲,乐珍不走,采春吵闹起来,不明真相的邻居过来劝架,乐珍说:“我都有孩子了,我娘还让我嫁人。”
邻居大惊,说:“怎么有这样的父母,一女怎么能嫁二夫?”
乐珍继续胡言乱语,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人以为是抢孩子,有人以为是未婚生子,正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富商那边马上收到消息,勃然大怒,马上退婚。
采春气急败坏,甩门而去。
快到一个月的时候,婴儿母亲找上门索要孩子。
乐珍却说:“当初你拿银子,我拿孩子,怎么现在又要反悔?”
妇人大怒:“胡说,你明明说的是只养一个月,我也没说要把孩子送给你。”
二人吵得不可开交,最后闹到了衙门,乐珍却哭诉自己父母背信弃义,悔婚在先的事情,自己也是逼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妇人顺利把孩子带走,县令又叫来采春夫妇,二人亦不敢抵赖,又叫来文山。
县令看他文质彬彬,和乐珍郎才女貌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责令完婚。
采春夫妇无奈答应,给二人办了婚礼。
后来文山做了祭酒一官,小夫妻恩恩爱爱,生了一女一子。
(故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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