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盐源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在云南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一举抓获潜逃17年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嫌疑人何某。
看着犯罪嫌疑人何某被安全押回,所有办案人员有序交接,相关案侦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所有民警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放下了,这个曾经被几代刑警挂在心头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案件回溯:
2007年2月17日,犯罪嫌疑人何某与沈某某相约到盐源县白乌镇一朋友家喝酒,2人在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何某酒后持一重物击向沈某某头部,后沈某某因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何某畏罪潜逃。
接到报警后,盐源县公安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全力缉拿凶手!”刑事侦查大队立即确定专人专班对何某逃亡路线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开展追逃工作。然而,由于多种原因,追逃工作一时如大海捞针。
时光流逝,一晃17年过去了,该案侦办人员换了一批又一批,而案件亦未能取得新的突破,这也成为几代盐源公安刑侦人的一块心结。命案必破、积案必清!办案民警不断拓展侦查思路,利用新型科技手段进行再研判。大家也始终秉持着一个信念:一定要将罪犯抓获归案!
2024年4月,盐源公安再次集中优势资源和骨干力量向何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发起凌厉攻势。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9日,办案民警初步确定何某可能藏身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于是立即出动,在云南警方的全力配合下,于2024年5月11日将已经改名换姓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抓获归案。至此,这起尘封17年之久的命案积案得以成功告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正义也许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民警正告所有逃犯: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作案后无论逃到哪里,潜逃多久,隐藏多深,最终还是会被抓获归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是唯一的出路。
主办:盐源县公安局
签发:伍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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