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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喜喜和戴正正在认识十一天后结婚了。
在长途大巴车上听到这个消息,我当时正憋着尿,努力盯着窗外每一棵奔跑而来的大树分散注意力。她打电话来时,我正好看到一座突兀的塔,所有树都像是死的,那座塔就像是山顶上唯一富有生命力的植物。
她说:“我结婚了,和正正,晚上吃饭,务必到场。”她的声音像掰断一根绿色黄瓜那样干脆。之后五分钟里,我眼前看到的都是那座塔,我以为是因为这个消息太过震惊造成了我的视神经错乱。直到我转身看向车里,看到小贱货们一个个手里攥着餐巾纸包欢天喜地地从车下跑上来,才知道司机停在休息站让大家下车撒尿。等我反应过来,车又开动了。于是我憋着一泡尿回到上海,再没看到一座塔。
我和方喜喜认识八年,她的爱情永远是这个星球上的头条新闻。她的名字就像是一个反讽的笑话,我们也一直靠着她的失控人生互相勉励,安慰彼此。找不到工作,考研失败,失恋失身,半夜牙痛,最喜欢的一双高跟鞋掉到沟里,踩到哈士奇刚拉的大便,这些都没关系,只要你想想方喜喜,都是小事,都会好的。
可是她现在结婚了,我都不知道自己用什么来安慰自己憋尿憋到肾酸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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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喜喜的特殊技能就是可以轻而易举地爱上任何人。她是《大富翁》里的定时炸弹,不知道会出现在哪个路段,只要你路过她就必须带她走,等待爆炸,除非遇到另一个迎面走来的茫然不知的快乐傻B把她带走。
她之前的生活称得上堕落女青年的经典模板,放在八十年代,一定是长发遮半拉脸,衣服故意滑下肩膀,抹着劣质口红出现在黄色大挂历上的那种女人。她在高中时就玩着真人版Temple Run,只是身后追逐的是她的娘亲。她睡在所有同学的家里,这导致我们几个和她关系密切的朋友都被警察深夜叫醒过。后来因为心理素质有限,我们再也不敢收留她,于是她以谈恋爱为由,四海为家。她在各种男孩的床上醒来,不知道今天是星期几。她爱每个愿意收留她的男孩,她利用自己的另一个特殊技能来报答他们。她会做很好吃的早餐。每个睁开眼看到她穿着松垮白衬衫,端着葱花荷包蛋和橘子果汁走到床边的男孩,都会爱她那么一小下,这大概也是她爱情里最美妙的瞬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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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她和一个玩摇滚的长发孙子谈恋爱,过着穷困潦倒的幸福生活,盖着每转一次身就会飞出棉絮的被子。她跟着形形色色的乐手们混了半年,其实她是学钢琴的,对摇滚一点兴趣都没有。她的所有摇滚知识都是在床上学来的,那时候她习惯用很大的声音跟我说话,我都怀疑她不仅瞎了而且聋了。
因为我实在接受不了每次见到她旁边都站一贞子,她还要抱着贞子狂亲,太像三级《人鬼情未了》了,所以那段时间几乎和她断绝联系。直到她突然打电话给我,声音颤抖地对我说,让我带着钱去某地接她。那是郊区一个铁皮房,里面摆着各种乐器,却没有床,一大群贞子围着她抽烟,她神色慌张地坐在板凳上。我把钱交了,他们就默默地飘开,去其他角落抽烟。
她跟在我身后,喋喋不休,说那个摇滚孙子为了换一把新吉他把她送给其他乐队的主唱,她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头被养肥的猪,送去市场换了两袋大米。
“可是我为了他都学着做鱼香肉丝和宫保鸡丁了,他也开开心心吃下去了,为什么还要扔掉我呢?”她说这话的时候没有哭,脸上写满对人类爱情的疑问。
后来她在腰上文了一个高音谱号,纪念与小贞子相互捅刀子的时光。从此我拒绝和她去游泳,感觉特别乡村非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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