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下发的《吉林省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实施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16%执行。
其中最受关注的养老保险,很多人却是一头雾水,不了解养老保险政策,弄不懂自己的“养老帐”。吉林省人社厅与喜马拉雅FM吉林联合录制电台“吉林养老保险听我讲”,让您听得懂,算得清。
讲养老保险,我们是专业的!
问:具体都有哪些人需要按《衔接办法》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答:适用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两种制度之间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分别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缴费的进城务工农民、进城落户农民、被征地农民、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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