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因为职业的关系,经常有朋友向我咨询各种劳动法律的问题,比如最近就有要跳槽的朋友问我:“马上就要离职了,年休假没休完,公司该不该赔我钱?“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个问题:你的年假有没有没休完,还剩多少天?法律法规对于年休假是这么规定的:“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之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简单来说就是,当你离职的时候,在这一年里,用在本单位实际工作的天数,再除以365,乘以员工应当享受的带薪休假天数,再减去已经安排的休假天数,就是你剩余的假期了。当然,如果剩余假期不足一天的话,你就无法享受年休假工资了。
例如,根据你的累计工作年限,你一年应当享受10天年假,那么如果你要在五一提出离职的话,按照刚才的算法,你实际工作120天,然后用120天除以365天,再乘以10天的年假天数,你实际享受的年假天数是3.3天,但0.3天不算一天的整数,在这里就不再计算了,所以你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就是三天了。
对于未休的年假,公司到底以什么标准来赔付呢?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是,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作为标准进行计算。但有一点大家要注意一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这300%中包含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如果包含了公司已经发放的工资部分,公司只需要再额外支付200%的工资就可以了。
咱们说到这里,大家可不要认为,只要确认自己还有年休假没休完,就可以理直气壮向公司要钱了。从法律的角度说,你有权利提,公司也可以合理拒绝,因为你的年休假安排这件事实际上是由公司说了算的。公司可以在你离职前主动安排年休假,如果是因为你的原因导致不能继续休假,那公司可以只支付你在这期间的正常工资,而不需要支付额外200%的经济补偿。
听友51926582
要是有字幕就好了
人力服务智询师 回复 @听友51926582:
小智谢谢您的建议,我们很快就会推出文字版本咯,敬请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