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导引:
职工发生工伤时没有参保,后续进行补缴,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公司能否补缴工伤保险?
补缴后,劳动者应该找谁来申领工伤待遇?
【案情】大春是一家物业公司的秩序维护员,2017年5月份入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未缴纳社保。工作一个多月,大春在工作场所不慎滑倒,摔伤了头部,经鉴定为九级。
【提问】那么,问题来了,大春没有工伤保险,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公司能否补缴工伤保险?补缴后,大春应该找谁来申领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明确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参加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补缴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所以说,工伤保险是可以补缴的,而且单位必须得限期参加工伤保险、补缴工伤保险费和相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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