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一小伙因打听年终奖被公司开除,引发热议。
3月24日,当事人小康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我只不过是在得知年终奖发放金额不公的情况下去合理咨询奖金发放规则,即被认定违反公司规定,遭到解聘,这对自己很不公平”。
他在文中表示:2019年7月,经过校招,我进入中核四零四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服从安排去第三分公司上班。事情源于2020年的年度奖金发放,我拿到了5万元的奖金,觉得还不错,在机缘巧合之下得知同工段同工种的奖金数额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2021年1月3日,我与另外三名同事(王某、杨某、聂某)找到车间负责人,想咨询下二车间关于奖金发放规则是啥内容的,本以为只是合理的咨询没想到招惹了麻烦。车间书记柴某针对数额达近千万元总额的业绩工资不但没有给出发放规则,还说违反了国家保密规定,并对我进行了一系列的威胁恐吓。
此后,用杀鸡给猴看的做法,捏造事实,并逐步与多位部门负责人串联,合谋打压。几人不按照组织程序调查,背弃实事求是原则,挑拨并导致有限公司将我强迫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他强调自己并没有办理过离职手续,也没有签过字。“2021年3月25日晚上7点半左右,第三分公司派6个职员在我住的公寓门口蓄谋已久,以送文件为由强迫我签字离职,其行为带有威胁恐吓等性质,直至我报警,他们方才离去,最终我没有签过字,并未办理过离职手续”。
据华商报报道,小康说,他入职后没有人告诉过他工资方面有保密规定。2021年5月,小康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公司列为被告,其所在的第三分公司为第三人。
(小康在网上实名举报)
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公司向原告发放相应工资福利。
当事公司对该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在原告要求网络公开庭审的情况下,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决,发回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目前,案件重审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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