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2016年4月,甲利用乙提供的作弊器材,安排大学生丙在地方公务员考试中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但丙考试成绩不佳,甲未能进入复试。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组织他人考试作弊,应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 B.乙为他人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应按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 C.丙考试成绩虽不佳,仍构成代替考试罪 D.甲让丙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61.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解析组织考试作弊罪中的“组织”行为指的是,组织、策划、指挥多人实施考试作弊,或者是从事考试作弊的经营行为。本案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组织”,而应成立代替考试罪;乙为他人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应成立代替考试罪(帮助犯);丙在甲的授意下代替考试,其行为也成立代替考试罪,与是否达到被代替者预期的目标无关。综上,A、B是错误的,C、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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