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三章收养的效力第四章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