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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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称: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反间谍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反间谍法对现行国家安全法(1993年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特点,将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等六类行为确定为间谍行为,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 作为中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将起到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
2023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反间谍法,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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