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的呼唤有声书

旷野的呼唤好词好句?
1个回答2024-01-29 09:41

旷野的呼唤好词好句 好句:

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读后感:以上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摘抄于《旷野的呼唤》。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好词:数以万计前所未有一应俱全无所事事足不出户毫不留情冰天雪地理所当然猝不及防恍然大悟

电影旷野的呼唤中的狗是什么狗
1个回答2024-01-25 02:14
你好,电影中的巴克是一条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狼性很重的大狗。
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也叫<旷野的呼唤>
1个回答2022-05-04 19:21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杰克伦敦的《旷野的呼唤》哪有的看啊?
2个回答2022-06-30 19:06
书店买书
这种书需要收藏
旷野呼声唤醒了谁歌曲原唱
1个回答2023-10-21 18:46
《旷野呼声》歌曲原唱是陈惠婷。
《野性的呼唤》一书里的主人公是谁
1个回答2023-01-25 06:18
不是那只狼吗
野性的呼唤哪里可以看
1个回答2023-09-21 02:10

野性的呼唤
1个回答2024-02-16 04:08
大棒和利齿的法则: 人类掌握着棒子,为掌控者,狗必须服从。记得书里有一句:服从,但不必谄媚。 利齿是狗和狗之间的,谁的犬牙锋利,谁就可以生存,否则,只有被吞食。 巴克与斯比茨之战:我觉得表现的是强者宁愿选择死亡,而不会屈服。强者不会永远是强者,最后都会被新一代强者取代,这是宿命。每一个强者在战胜对手的同时,也必定向着被别人击败的路上行进。 巴克与桑顿的爱:人与狗之间互相信任。 巴克从一种宠物狗变成一只充满野性的狼,说明狗和人一样,都有无限的潜力,重在挖掘。人要成功必须通过自我实现。 巴克是一只顽强的,坚忍的,并且敢于担当重任,敢于做第一的狗。 实在是小时候看的,几乎快要不记得情节了,最后一问很难啊~~你自己去看看吧,我觉得英语小书虫就翻译得很不错~~而且这篇小说也不是特别长~~我的答案仅供参考啦~~
野性的呼唤主要内容
1个回答2024-02-18 21:49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经历了无数磨难后,他不愿意屈服于自己的命运,最后回归荒野,成为狼群首领的英勇、仁爱的狗。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这,就是美国近现代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1876—1916)写的杰出的长篇小说《野性的呼唤》的故事。

作者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作家。他一生经历丰富、坎坷,是一位多产而杰出的作家,《野性的呼唤》是他的第一部畅销书,也是他动物小说中最为出色的名篇之一。这部小说进一步发展了作者在他创作的系列《北方的故事》中所表现出来的激烈、清新、粗犷有力的性格,将充满冒险和野性的淘金生活以及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挣扎的狗的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
<野性的呼唤>的主要人物
1个回答2024-03-14 21:00
《野性的呼唤》讲述的是一条狗的故事。巴克本是一条养尊处优的狗,但被人拐卖,从此踏上了艰难的行程。 残酪的野外生活使巴克学到了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上处于不败之地。狼的野性在他身上逐渐恢复。 历经磨难的巴克被好心的桑托收留,正当他们开始过上平静生活的时候,桑托却不幸被印第安人杀害。愤怒的巴克闯进印第它人的营地,咬死了凶手。 孤独的巴克终于告别了人类,加入到狼群的行列。



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5-1916)原名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美国旧金山,大约是一个占星术家的私生子,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亦无固定住所的家庭里长大。他十四岁小学毕业后在旧金山和奥克兰一带以各种方式求生,亦以养家。二十岁曾进加州大学读书,一学期后又因贫困辍学。一九○○年出版了第一个小说集《狼子》,立即誉满全国,那时他二十四岁。到一九一六年他年满四十时,已经出版了五十一部著作,是很高产的作家。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的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以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读者欢迎,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和世界文学里都享有崇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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