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现象学

什么是现象学?请用最简单的语言讲解一下胡塞尔的现象学.胡塞尔的现象学,用最通俗和...
1个回答2024-03-12 04:19
  一)描述法
  描述法是指,如果想分辩一样东西,先不要认定它是什么,而要先作一个客观的描写.然而描写是相当规模困难的,并且每个人对同样的一种东西的描写可能不太一样,因此,必须把所要描写的对象直接凸显出来,周边的东西先存而不论,一样一样地排除,此时就要配合自由想像法.
  (二)自由想像法
  例如:如果想要知道“人”到底是什么,那么可以问“如果一个人车祸受伤,断了一只手,这样还算是人吗?而然,这样叫做独臂人.接着继续问:“那么如果断了两只手,还算是人吗?”当然还算,因为这样叫做无臂人.相同的,断了一只脚的也是人,那么到底要到什么程度才不算是人呢?思考到最后可能会认为,如果没有头就不算是人,因为我们从来不曾见过一个没有头的人,这就是自由想像法.
  使用自由想像法去认识一个人时,也是如此,我们必须要问:“如果少了这项特色,他还是他吗?”现象学的目的就在于让人知道一样东西的本质,假设我们要了解一个人的本质是什么,首先就要把我们能够掌握的,关于这个人的所有现象写下来,譬如:身高、体重、家世背景,学历,嗜好等.写下来之后,开始使用自由想像法,亦即问自己:“如果他少了这一样条件,他还是他吗?”按照这种方式把每个细节一一问清楚,最后我们会发现,其中有些条件是绝对不能少的,一旦缺少了这些东西,他就不再是他了(如:他非常勇敢、非常诚实等).通常这些东西会跟一个人内心的价值观有关,而不是与外在条件有关.
  由此可知,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不应该被外表所迷惑,因为外表很多条件都是可以去掉的.把这些外在条件去掉之后,内在特质才会显现出来.如果没有经过这种现象学的思考过程,就很难发现一个人的本质真相,以至于容易被外表迷惑.
  (三)地平线法
  那么,地平线又是什么呢?英文是horizon,有时候也翻译成”视野”或是“视域”.人看任何东西都有视域,而这个视域就是我们能看到的世界,例如,当你走在原野上,看到远处有一根尖尖的东西,很像犀牛角,也像教堂的塔尖,但你不知它究竟是什么,于是一定要走到一个临界点,在那一刹那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而在还没有确定之前,真的是完全没把握.
  人的认知也是如此,往往是从模糊到明显,而在这其中有一个临界点,当那一点出现的时候,你会有一种“啊,原来是这样”反应,我们认识别人时也是如此,有些人彼此同学了十几年,到某一天突然发现:“原来这才是他(她)的真面目”!这时你所认识的他(她)已经不再是外表的印象,而是真正注意到了他的本质,这是相当不容易的.
9.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一)
1个回答2024-03-05 13:07
对纯粹逻辑的研究不能是心理学的,而应该是现象学的,即描述和分析的,不是描述和分析心理过程,而是描述和( 本质)分析作为逻辑的先天基础的意识的结构。

以种种形式表现出来的意向对象与实际事物是一回事,并没有一个意向对象之外的物自体,意向活动意向的就是世界上的事物,当然,这决不是说,不实际存在的事物就不能成为意识意向的对象,而是凡是对我们意识呈现出来的东西,作为意向对象,都是同样合理的,都是我们世界的一部分,至于事物是否客观存在,即独立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那是意识走到第二步,即反思意识才会有的问题,而且独立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的事物也必须以某种形式在我们的意识中出现,否则,它就只能是绝对的无,但绝对的无作为一种纯粹名称也是我们的意向对象。

以往人们研究意识往往不自觉地为各种成见和预设所扰,不能见到原始的意识,再有就是以往对意识的研究没有区分经验的研究与先验的研究,往往以经验的东西来解释先验的东西,比如心理主义,因此,意识不是作为经验的心理活动过程,而是排除了特殊心理因素的纯粹意识,是作为人的先天认知结构而被研究。

意向性既不是指人的主观认知能力,也不是指人经验的认知活动,而是人的意识活动的先天结构整体。而意识首先是经验自我全部实质的现象学的持续存在,是交织在体验流的统一中的心理体验;其次,意识是对自己心理体验的内在觉察;最后,意识是一切心理活动或意向体验的总称。

意识当然与经验的自我分不开,但我们可以现象学地对待它,即切断它与经验自我的关系来把握它,这样,心理学意义上的体验概念就成了现象学意义上的体验概念,传统认识论经验主体与经验客体的关系便变成了意识内容与意识的关系,或显现的事物与事物的显现的关系,意识是统一于意识对象的体验的复合,也就是意识的结构关系整体,即现象学的自我。

“对心理体验的内在觉察”不是反思意识,而是意向性,意向性是意向活动与意向内容的结构整体,一个对象在意向体验中被意指、被对准,并非两件事情在体验中显现出来,并非我们体验到这个对象,同时也体验到对准这个对象的意向体验,而是显现出来的只有一件事,这就是意向体验,它的本质描述特征正是有关 的意向。除了认知外,情感也是意向性的,即各种情感,如欲求、喜欢、赞同等,也都有其意向对象或意向内容,也有非意向性的感受,如触觉感受,它本身不是意向活动,而是意向对象,但却组成了意向活动。意向体验可分为实质的和意向的组成部分,前者是指对构成意向活动的那部分体验,后者则是指意向内容,意向内容有三个相关的主题:意向对象、意向活动的质料、意向活动的意向本质。在现象学看来,意向活动其实是一个意指活动,当我们意向一个对象时,对象总是有特定的意义。质料就是意向对象得以区别自身的基本意义,比如使水成其为水的东西,就是质 料,即理解性意义,但构成意向活动的不但有质料,还有意向活动的性质,意向活动的性质指的是意向活动的样式, 如希望、判断、怀疑等,它们也是事物被给予我们的样式,所谓意向活动的本质就是意向活动的质料与性质的结合,它们共同决定了我们的意指活动,而意指离不开语言符号,而语言表达式则有意义的平面,我们使用它是在表达意义或给予意义,意指活动就是给予意义的活动,即意义意向,但纯粹使用语言表达式的意指意向还是空洞的,它打开的意义空间有待直观加以充实,即意义充实。纯粹意指的活动以一种对准意向的方式在直观行为中得到充实。我们体验到,在符号活动中单纯被思考的同一个对象, 在直观中直观地具体呈现出来,认识就是意义意向的充实,充实活动是一个上升的过程, 也是不断完善的过程,充实行动将单纯意向越来越直接地带到事情本身,这个上升过程最终就是认识对象充分的自我表现,即思想与事物在直观中完全一致,这也就是对象意义的最终充实,即绝对知识。

对象之物就是被意指的东西,是现实地当下的或被给予的明见是一个事物自我给予的体验, 即意向对象在直观中自我显现的体验,真理就是在这种体验中出现的, 因此明见就是真理的体验,真理是意向的正确性。意识不仅要把握事物,还要把握事态、集合、分离等复杂的情况,这些情况包含了非感性的、范畴的因素,处于一个更高层次的综合,这就需要范畴直观来充实其意义,范畴直观分为形式范畴直观和质料范畴直观,前者主要用来发现逻辑真理的意义,而后者则是为了弄清本质的知识,即本质直观。本质直观是一种认识方式,凡受过现象学训练或进行过现象学还原的人,都会有这种认识方式,本质直观向我们显现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的先天之物的概念,在现象学里,先天之物不仅与联结的形式有关,也与联结的质料有关,所以直观也可以是范畴的,形式和质料也都是先天必然的,有以同样方式对所有人都必然而不能改变的内容因素。
胡塞尔的现象学都与先验有关。
1个回答2024-03-19 11:23

正确B

解析:

?

求解胡塞尔的现象学
2个回答2022-10-06 04:40
昨天我设计了一个模型,有人说是现象说。我没学理论,现象就是现象,用现象的方式来思考。用现象的方式来思考的方法(方式,办法)即为现象说(法)
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胡塞尔
1个回答2024-03-06 17:46
上爱问看看,可能有。
胡塞尔的现象学核心?
4个回答2022-07-22 20:26
  核心是:在最直接显现的东西没有得到澄清之前,不得设定任何间接的东西。
  胡塞尔现象学内容
  胡塞尔的现象陈述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在很大程度上结合了系统的和编年的视角。这个陈述大概遵循了胡塞尔思想的发展秩序,从早期对逻辑和意向性的分析开始,经过其成熟时期对还原和构成的先验哲学分析,到晚期对主体间性和生活世界的分析。
  第一部分集中关注胡塞尔早期的意向性理论。
  第二部分,说明了胡塞尔先验哲学里的主要元素。
  最后也是最长的部分,转向一些胡塞尔更加具体的现象学分析。
胡塞尔现象学的概述
1个回答2023-01-10 17:06

本书作者陈述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在很大程度上结合了系统的和编年的视角。这个陈述大概遵循了胡塞尔思想的发展秩序,从早期对逻辑和意向性的分析开始,经过其成熟时期对还原和构成的先验哲学分析,到晚期对主体间性和生活世界的分析。
第一部分集中关注胡塞尔早期的意向性理论。
第二部分,说明了胡塞尔先验哲学里的主要元素。
最后也是最长的部分,转向一些胡塞尔更加具体的现象学分析。

胡塞尔现象学的介绍
1个回答2022-12-24 07:58

本书为“世纪文库”丛书之一,为读者进入胡塞尔的巨大思维视域提供一条可能的通道。一个哲学读者,即使他在胡塞尔现象学方面无所准备,也应当可以借助于本书而获得对胡塞尔思想的初步理解,以及对由一些中心概念所标识的现象学基本问题的初步认识。

胡吃海塞是什么意思
1个回答2022-12-23 11:14
简单点说就说吃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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