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书与我

2019-03-19 21:00:03有书08:38 3.3万
声音简介




我是一个不用功的人。“不用功”自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不过,我不愿因为它不光荣,而就向不知底蕴的人假装用功与渊博。


但是,如果说,我真的不喜欢读书,那却又与事实不符。


我很喜欢读书。“读书”和“用功”可能是两回事。用功的人不一定“喜欢”读书,喜欢读书的人也许不一定是用功。


这分别大概就在于前者全凭感情,而后者却要靠理智。


凭感情读书的人,全靠自己的好恶去选择,因此,他所读的书,范围就比较狭小。


尽管也许在这狭小的范围之内,他有精与深的可能,但他只能“渊”而不能“博”。


凭理智读书的人却肯用客观的标准去选择读物,他会因实际的需要而花上一年的功夫,去读通一套经济学或六法全书;他会说服自己,只为了“求知”而去涉猎那些他所并不感兴趣的书籍。


这两者相较,在理智上,我自然比较尊敬后者;然而在感情上,我仍喜欢前者。

 

凭感情去读自己喜欢的书是一种享受,所得到的是一种灵魂上的涵泳与自由自在,和一种被了解、被同情的感受。


这样读书,速度必快,乐趣必多。而凭理智读书,就未免要加上一个“苦读”的“苦”字。




苦读成功的故事,最为人熟知的是苏秦。他头悬梁,椎刺股,面对经典史籍,不眠不休,那是为了成功而读。


在读的时候,有苦无乐,必须具有足够坚强的意志和恒心,并且具有足够的对自己的严厉与督责,而后才可为之。


这样读书,所造就的是专家,是学者。而这种读法,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用功”。


用功是手段,是过程,因此需要理智与远见。

 

读书是目的,因此可以凭兴之所至,一卷在手,悠游其间,这样读书,几乎与娱乐相差无几。


我喜欢书,只因我喜欢享受与作者灵犀相通,莫逆于心的那点乐趣,是完全始于感情,终于感情的。


因此,书,对我来说,是朋友,而不是严师。读书,对我来说,是谈心,而不是受教。

 

说到这里,似乎我的喜欢读书而不用功,已经有了适当的解释。


抛开那些被迫为应付考试而“读”过的书之外,我略一回顾,就已发现,在我这几十年生命旅程之中,伴随着我的,都是一些面目温和态度可亲的书籍。


它们都是我的朋友,曾经为我解闷、解惑,曾经和我融洽的做着心灵上的款谈,曾经逗出我的泪与笑,曾经激发我的爱与恨。


也使我在无形之中,对人生音乐,多有了一番会心。


在我记忆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段与书为伴的日子,是在抗战期间,我在乡下教书的那两年。


书本陪伴我打发了许多个寂寞的黄昏。到台湾之后,有段时期,我每天只要一有空闲,就把林语堂先生那本《生活的艺术》拿来翻看几页。




这本书,我看了许多遍,翻来覆去的看。


看过之后,又随意翻到自己最喜欢看的地方看,觉得格外有一种与作者莫逆于心的快乐。


前年,我看了一年的诗,新诗、旧诗、半新不旧诗,一律看得入迷,那是因为我突然之间认识了许多写诗的朋友。


他们把诗集送我,我就把自己沉埋在各种不同风格的诗句之中,整整一年的功夫,我没有看别的东西。


我发现,我看书实在太凭兴趣。因此,总是“一跤跌在”一种书或一本书里,迷上一阵子;


然后,就许接着有好一段时间,一本书也不看,直到我再发现另一种令我着迷的书。 


朋友某君总嫌我不看书,时常对我施行“强迫教育”。把书寄来,逼着我看完写心得。


这些年,在他的逼迫之下,我倒真的看了一些大家都看过而我却未曾看过的书。


看完之后,觉得增长见识不少。但我仍得坦白地招认一句,每次他一逼我看书,我就对他生气一次。


有时是生气归生气,看还是看了。有时却是假装听话,把书在书架上摆一阵,再还给他,说声“还好”或“我不喜欢”,就算看了。


像《儒林外史》,我总觉它不是女人的读物。《静静的顿河》我只“静”到一半,就此 “顿”住。


《战争与和平》我也无法等到它全面和平。《约翰克利斯朵夫》我倒看了两遍。


《安娜·卡列尼娜》我看完之后,不想还他了。 


前几天,偶然整理旧日文稿,发现一本已经旧得发黄的笔记。


时间是1950 年4 月至6 月,那是我心情最灰黯无望的一段时间,笔记本上,先是一连串心情恶劣的日记。


然后,日记陡然中断,换上了读《庄子》的心得。


内中录有:“齐物论”:“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以道观之,通为一。”以及“故万物一也,腐朽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腐朽”。


然后,我写道:“人应从较高的位置去看世界,世间是非都由于人的沾滞沉迷。


其实,道无所谓损益,事无所谓是非。能超然物外,则一切恩怨均不足道,何必争,何必怨,何必求呢……”


这段笔记,重读之下,暮然使我对书本产生了另一种感激之情。


原来书本不仅是我寂寞时的良伴,苦闷时的知友,而且是我彷徨无主时的灯塔。


老庄哲学中的一两句警语,曾给我以莫大的启示。它使我得以从苦痛黑暗的深渊中,超脱升华。


明白了“超然”二字的意义,摆脱了苦痛的牵绊,征服了几乎无法征服的困难。



有书君语:这就是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文章,不知你是否有所感悟?欢迎你在留言区抒发自己的感想,我们明天见~~~







罗曼罗兰名人传简介 罗曼罗兰名人传简介描述

1、《名人传》作者:罗曼·罗兰(法国) 著,傅雷(中国) 译。 2、《名人传》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所著《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的总称。本书的三位传主都是人类历史上极富天才而创建至伟的人物,他们的人生丰富多彩,他们的作品精深宏博,他们的影响历经世代而不衰。罗曼·罗兰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有着各自领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他们在忧患困顿的人生征途上历经苦难而不改初衷的心历路程,凸现他们崇高的人格、博爱的情感和广阔的胸襟,从而为我们谱写了一阕“英雄交响曲”。

原神兰那罗是啥

“兰那罗”迟慎腔他的原型便是古印度书籍当中的一种书籍,一本叫孝锋做“森林书”的码衫书籍,它名字的原型便来自于此。

为什么只有小孩可以看见兰那罗

在剧情设定中,只有小孩子才能看到兰那罗,大人不但看不到兰那罗,还会失去小时候与兰那罗相处的记忆。旅行者原本也看不到兰那罗,但是在意外吸入焚香并陷入梦境之后,并且见到一棵巨大的古树,自此才拥有了看到兰那罗的能力。这种能力很可能来自于大慈树王,而兰那罗极有可能就是大慈树王的眷属。 选择荧为主角的旅行者听到的故事是,法留纳曾向兰那罗讲过很多与妹妹有关的故事,每次提及妹妹,他都会既幸福又难过。选择空为主角的玩家,听到的则是一个温柔善良的金色那菈,总是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哥哥的故事。 从兰那罗的只言片语中可以猜测出,法留纳的出现大概是五百年前的坎瑞亚战争之后,因为森林当时出现了很多黑泥,与层岩巨渊出现的淤泥应该是同一种物质。当年的坎瑞亚之战,使得提瓦特各国损失惨重,须弥的大慈树王自此消失,兰那罗们为了封印深渊力量而失去了记忆。

为什么说 罗兰之歌 是 一部爱国主义诗篇 ?

因为是胡说。

罗兰多·比安奇的儿子

罗兰多·比安奇(意大利语:Rolando Bianchi;1983年2月15日-)是一位意大利足球运动员。在场上的位置是前锋。他现在效力於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球队亚特兰大足球俱乐部。他之前曾效力於都灵,未婚。

爱人罗兰

从前,有个女人,是个地地道道的巫婆。她养育了两个女儿,一个是她亲生的女儿,长得很丑,人又很坏,可她特别疼爱她;另一个是她的继女,容貌出众,心地善良,她却一点儿也不喜欢。有一次,她的继女买了一条漂亮的裙子,她的亲生女儿见了非常喜欢,很是眼红,于是就对她母亲说,她想要那条裙子,非弄到手不可。“别着急,我的孩子,”老巫婆说,“你会弄到手的。你姐姐早该死啦。今天夜里,等她睡着以后,我就去把她的脑袋砍下来。不过,你得当心才是。你要靠里边睡,把她尽量推到外边来。”要不是这个可怜的女孩当时碰巧站在屋角里,听见了那母女俩说的话,就真的没命啦。一整天,老巫婆的女儿都不敢跨出房门一步,到了睡觉的时候,她抢先上了床,为的是睡在床里边,可是等她睡着了,继女便轻轻地把她推到床外边,而自己睡到了靠墙的地方。夜深了,老巫婆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右头提着斧头,用左手摸了摸,看是不是有人睡在外边,随后就双手举起斧头,一斧下去,把自己亲生女儿的脑袋砍了下来。 老巫婆走了以后,继女从床上爬起来,去了她爱人的家,她爱人名叫罗兰。她敲了敲房门,罗兰出来了,她对他说:“亲爱的罗兰,你听好了,咱们得赶快逃走。我的继母想杀死我,却错杀了她的亲生女儿。天一亮,一旦她发觉自己干的蠢事,咱们就没命啦。”“不过,”罗兰说,“我劝你先去把她的魔杖偷出来,不然她要是来追赶咱们,咱们还是逃不脱。”姑娘偷到了魔仗,随手拎起砍掉的脑袋,在地上滴了三滴血:床前一滴,厨房一滴,楼梯一滴。然后,她就跟着自己的爱人赶忙离开了。 第二天早上,老巫婆起床后去叫自己的女儿,打算把裙子给她,却不见她过来。老巫婆于是放开嗓子喊道;“你在哪儿啊?”“我在这儿,在打扫楼梯呢。”第一滴血回答道。老巫婆出去一看,楼梯上连个人影儿都没有,就再喊道:“你在哪儿啊?”“我在厨房里,在烤火呢。”第二滴血大声回答说。她进了厨房,却不见人影儿,于是她又喊道:“你在哪儿啊?”“唉,我在床上,在睡觉呢。”第三滴血喊叫着回答道,老巫婆走进卧室,来到床前。她看见了什么呢?她的亲生女儿,躺在血泊之中,是她自己砍掉了亲生女儿的脑袋!老巫婆勃然大怒,一步跳到窗前。老巫婆长着千里眼,一下就看见了她的继女,正跟着自己的爱人罗兰匆匆忙忙地远去。“你们这是枉费心机,”她叫喊着,“你们逃得再远,也逃不出我的手心!”说着她穿上了千里靴。穿上这种靴子,走一步就相当于一个小时的路程,所以,没多久,她就追上了他们。姑娘一见老巫婆大步流星地追来,就用魔仗把爱人罗兰变成了一片湖,自己则变成了一只在湖中央游来游去的鸭子。老巫婆站在湖边上,往湖里扔面包屑,不遗余力地想引诱鸭子游过来,谁知鸭子对她的这套把戏置之不理。天黑了,老巫婆只好回去了。她一走,姑娘和爱人罗兰又恢复了人形,继续赶路。他们走了整整一个通宵,天亮了才停下脚步。然后姑娘变成了一朵美丽的鲜花,开放在一道荆棘篱笆的中间,她的爱人罗兰则变成了一位小提琴手。不一会儿,老巫婆就朝他们狂奔过来,问小提琴手说:“亲爱的提琴家,我想摘下那朵美丽的鲜花,可以吗?”“呵,当然可以,”他回答道,“我还愿意在您摘花时为您伴奏呢。”老巫婆心里很清楚那朵花儿是谁,于是就急急忙忙爬上篱笆,就在她要摘那朵花儿的节骨眼儿上,罗兰拉响了提琴,于是不论老巫婆愿意不愿意,都得随着音乐跳舞了。这可是一种魔舞,罗兰拉得越快,老巫婆就跳得越狂。篱笆上的刺划破了她的衣服,扎得她遍体鳞伤,鲜血淋淋。罗兰还是一个劲儿地拉,老巫婆只好跟着乐曲不断地一跳啊跳,一直跳到倒地身亡。 这样一来,他们就无忧无虑了。于是罗兰说:“现在我去找我父亲,安排咱们的婚礼。”“那我就在这儿等你吧,”姑娘对他说,“为了不让人认出我来,我将变成一个红色的石头路标。”罗兰走了以后,姑娘变成了一个红色的石头路标,站在野地里等待自己心爱的人回来。谁知罗兰到家后,却落入另一个巫婆的圈套:他被巫婆弄得神魂颠倒,结果把姑娘给忘记了。可怜的姑娘站在那里等了很久,始终不见他归来的身影儿,心里特别难过,于是就变成了一朵鲜花,心里想道: “一定会有人路过这儿,就让他把我踩死算啦。” 说来也巧,有个牧羊人到野外放牧,发现了这朵鲜花,觉得花儿特别好看,就摘了下来,随身带回家,放进自己的大箱子里。打那以后,牧羊人家里便怪事迭出。他每天早上起身,所有的家务事全都做好啦:房间已打扫过了,桌子凳子都已擦干净了,炉火已生好了,水也打回来了;到了中午,他一进屋,桌上已摆好刀叉,还有可口的饭菜。他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压根儿没见屋子里有人哪,而且屋里也没有藏身之处哇。有这么殷勤的伺候,他当然感到很开心。可是日子一久,他却害怕起来,于是就去找一个巫婆给他指点迷津。巫婆对他说:“有一种魔法在暗中作怪。哪天一大清早,你听听屋子里有没有什么动静。要是你看见什么,不管是什么,就扔过去一快白布把它盖起来,这样魔法就破了。” 牧羊人依照巫婆的吩咐行动起来:第二天,天刚破晓,他便发现箱子打开了,他摘回的那朵鲜花从里边跳了出来。说时迟,那时快,他几步就跳了过去,扔了一快白布把花儿盖住。眨眼之间,魔法解除了,一位美丽动人的姑娘站在他的面前。姑娘向牧羊人承认,那朵花儿是她变成的,还承认她一直在为他料理家务。她向牧羊人诉说了自己的身世,牧羊人对她一见钟情,就问她愿意不愿意嫁给他,姑娘却回答说:“不愿意。”原来姑娘要对自己的爱人罗兰坚贞不渝,尽管他已抛弃了她。虽说如此,姑娘仍答应不离开牧羊人,继续替他料理家务。 就在那几天,罗兰举行婚礼的日子快到了。按照当地的古老风俗,每个年轻的姑娘都要去参加婚礼,唱歌为新婚情侣祝贺。忠心耿耿的姑娘听到这个消息,难过得心都快要碎了,她不想去参加婚礼,可是别的姑娘跑来硬是把她拖走了。轮到她唱歌了,她却往后退,最后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她不得不硬着头皮唱了起来。谁知,她刚唱了一句,罗兰一听到这歌声便一跃而起,大声喊叫道:“这声音我太熟悉啦!那才是我真正的新娘子,我非她不娶!”就在这一瞬间,他所遗忘的一切突然又回到了他的心中。于是,这位坚贞不渝的姑娘和自己的爱人罗兰举行了婚礼。苦去甘来,他们开始了快乐的生活。

罗兰的介绍

圣骑士罗兰(English:Roland;Frankish:Hruodland)(?-778)是公元八渗闹兆世纪时查理曼大帝麾下12圣骑士的首席骑士罗兰,为短暂而辉煌的查理曼帝国的创立立下了不朽的功勋。同时他也是查理曼大帝的丛租侄子(也有说是外甥),史上第一位被称作“帕拉丁(即圣骑士)”的人。他骁勇好战,为人正直,拥有无可挑剔的美德。法兰西时代可与亚瑟王相比的骑士。罗兰身上折射出了中世纪法兰西乃至整个欧洲的骑士弯基精神。

哪里有罗兰之歌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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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没有

罗曼.罗兰是谁?

罗曼•罗兰 1866年生于法国克拉姆西。思想家,文学家,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音乐评论家,社会活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