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希拉里总统辩论精选

2015-10-28 18:02:03开言英语18:39 4.9万
声音简介

希拉里到底有多牛?听她最近在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辩论会上的精彩表现就略知一二。不过半路杀出的老愤青Bernie Sanders凭着劫富济贫的理想也赢得了意想不到的高民调。今天我们就为你呈现最近这场激烈的民主党总统参选人辩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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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我该选几辩?

应该做一辩。 首先分析一辩的作用。一般说来辩论赛的第一阶段是双方陈词,一辩第一发言,辩词是事先就写好的,主要阐述本方观点,表明立场。所以一辩主要起总领作用,而在后面比较激烈的攻辩和自由辩论中可以较少发言,只要平衡全队就可以了。 其次说明二三辩。这两位选手比较重要了,是辩论赛打得精不精彩的重要关键。因为辩论赛讲究的是“头脑风暴”,要求反应灵敏,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而且敢说不怯场,二三辩恰恰就是体现了这个核心。所以上面所说的个性是肯定不太适合做二三辩的。 再次说说四辩。四辩也很关键,一般是队长,全队的核心,辩题走偏的时候就是四辩负责拉回来。四辩一定要有较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因为四辩的总结陈词是事先写个大概,关键的纠错部分是要在比赛中完成的,显然没有上述能力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所以性格综述大概就是一辩平稳,二三辩灵活机智,攻击性强,四辩稳重冷静。 一辩挑战性最弱,如果保守布局的话,应该适合做一辩。

有关于金钱追求能否于道德追求统一的辩论,我是正方能统一二辩,有什么有力论据没有,还有我要注意些什么

网上查...

辩论赛最佳辩手怎么选

辩论赛的最佳辩手只能是一场一个,而且多是输的那个队中选,其实很多时候靠状态,不具有什么参考价值,而且明星队,有的时候也不一定会那么精彩,得有一个磨合期,而且队伍内的配合也不一定跟得上,可以适当换人,但一个队伍的核心不能换,至少不能一次性重组啊,要是真的要搞那种公开赛的话,可以向话剧学学,把剧本弄好,否则,效果不会太好,但那就失去辩论本身的意思了

关于辩论的知识(辩论选手进)

先给你推荐两个比较专业的辩论网站,一个是华语辩论网,还有一个是争鸣口才网,这两个网站都很好,里边大部分都是比较专业的辩手们,你可以去看。 至于书,我也比较同意楼上那位所说的,书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你不如多看些辩论赛的视频。还有就是他说的那几方面的内容。 除此之外,多锻炼一下自己的表达能力,要“敢说”,在平时可以和同学们找一些话题讨论一下。还有就是自己可以给自己找一些话题,然后去“破题”,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等等……

选择你爱的人辩论赛

我方承认选择你爱的人幸福,但选择爱你的人和你在一起更幸福。而对方认为选择爱你的人不幸福,是不是过于极端呢?

辩论:给人希望与失望

1、故意给人希望,在此基础上却故意给人失望 (此类人极为无聊,往往是有目的刻意促使形势变成某种他需要的局面,玩弄心理,所以,敬而远之) 2、努力给人希望,最后却意外给人失望 (心不坏,不是很负责任,往往有口无心,办事此类人最不得力) 3、一开始就给人失望,让别人打消念头 (聪明人,办成了大家有惊喜,办不成也是情理之中。老道稳重之人,可以托付)

《大希庇阿斯篇》的主要辩论者是谁?

《大希庇阿斯篇》的主要辩论者是苏格拉底与希庇阿斯。 《大希庇阿斯篇》是柏拉图论美的第一阶段,该篇通过苏格拉底与希庇阿斯对话的形式来给美下定义,而最终的结果是对话没有得出结论。 文中对于“美是什么”,希庇阿斯做出了三个定义,但在对话过程中希庇阿斯每说出一种定义,苏格拉底都会指出它的漏洞,因而驳回了希庇阿斯的定义。 第一个定义: 希庇阿斯认为美就是一位漂亮小姐。然而苏格拉底认为,一匹漂亮的母马也可以是美的,一个好陶工制造的汤罐也是很美的,一只猴子也可以是美的。 如果说母马、汤罐、猴子比起人来丑,那么人与神仙的美相比,最美的年青小姐也丑了,因此美就是一位漂亮小姐是相对的,关键在于和什么东西相比较。 第二个定义: 希庇阿斯认为是黄金使事物成为美的。他认为一件东西纵然本来是丑的,只要镀上黄金,就得到一种点缀,使它显得美了。 苏格拉底问道:“雕刻家菲狄阿斯雕刻雅典娜的象,没有用金做她的眼或面孔,也没有用金做她的手足,虽然依你的看法,要使她显得更美些,就非用金不可。他用的却是象牙,显然他犯了错误,是由于不知道金子镀上任何东西就可以使它美了。 希庇阿斯承认费第阿斯并没有错,因为象牙也是美的。其实,黄金只是作为一种修饰物,在衬托一种事物美时,也使自己美了起来,但不是真正的美。 第三个定义:  希庇阿斯认为美的就是恰当。苏格拉底又问道:“要煮好蔬菜,哪个最恰当,美人呢,还是我们刚才所说的汤罐呢?一个金汤匙和一个木汤匙,又是哪个最恰当呢?”相信大家都会毫不犹豫地去选择木汤匙。 如果恰当只使一个事物在外表上现得比它实际美,它就会只是一种错觉的美,因此,它不能是我们所要寻求的那种美,恰当使事物在外表上现得比它们实际美,所以隐瞒了真正的本质。而我们就要找这个使事物真正成其为美的。 从两人的对话中不难看出希庇阿斯的狂妄自大,自以为是,以至于无以回应,想要退出与苏格拉底的对话。当然,苏格拉底也认识到了定义美的困难,就提出了自己对美的看法。 第一个定义: 美就是有用的。但是一件东西有用,是就它能发出效果来说,不能发出效果就是无用,所以效果有好有坏,坏的效果就不美了,所以该定义不成立。 第二个定义: 有益的就是美的。但是有益的就是产生好结果的,产生结果的叫作原因,那么美是好的原因,美是善的父亲。因为原因不是结果,结果也不是原因,所以美不就是善,善也不就是美。 第三个定义: 美就是由视觉和听觉产生的快感。而从对话中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美就是有益的快感了,可原因和结果是两回事,又回到原路了。 最后,苏格拉底以一句谚语结束了对话:“美是难的”,给人无限的思考空间。我认为,这个结论并不能回答“美是什么”,只能说明美是抽象的、复杂的,人们很难给它一个明确的定义。因为我们都知道,至今为止,关于“美是什么”仍然没有结论。

辩论。这个该怎么辩论呀?

这是个辩论赛的题目吗? 那就要先来分析下题目咯,这是个有限定条件的,说的是在研究人际关系中,那么关键就在这个人际关系了 而且还是在研究这个的动作过程中 那么就得考虑在研究过程中 需要什么才能达到研究的目的以及怎么去研究 这是关键 而且辩题中提到哪个更有价值 言下之意就是两个都有价值 不可否定,这点要注意,是哪个更有价值,更能达到你们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 这就要从这两者的区别及内容上好好分析 我想这就是这场辩论的核心了吧 至于我说的内容 好好丰富下应该就可以了吧 一定要切记的是两个都有价值 重点要突出到“更”上哦 差不多了吧

关于爱的辩题怎样辩论

其实我觉得这辩题,爱很简单的理由有可能也会成为爱不简单的理由正是因为爱很简单,所以爱不简单 到争鸣辩论网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小学生该不该有手机辩论会三辩总结词

谢谢主席,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通过刚才的辩论,相信大家都已经得出了与我方完全一致的结论:小学生不应该带手机。刚才对方辩友列举了带手机的种种好处,却对手机给小学生带来的危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在这里,我要再次指出对方辩友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充分认识到手机对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具备的功能越来越多,从上网、拍照到可视、3D游戏,使手机更趋于办公性和娱乐性,有些学生被手机游戏、上网吸引,课下玩的不亦乐乎,沉溺其中,不能自拔,因为与人的交往大大减少,久而久之,形成了孤僻的性格。课上又无法从游戏中快速转入课堂,精力不能集中,直接影响到了学习。   二、没有充分认识到手机对小学生身体的危害。美国食品与医药管理局发言人表示,手机有7种“另类”危害不容忽视,期中五种与小学生有关。它们是:1、走路时打手机影响注意力,使危险系数增加。研究结果显示,10岁到11岁儿童如果走路时打电话,对路况的注意力会下降20%,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提高40%。2、易患来电幻觉综合症。小学生长期使用手机,就会产生一种幻觉:自己的手机有来电。于是时常拿出来手机查看。3、易患手指综合症。频繁按键会导致手指发痛,甚至是磨出水泡。4、易患金属过敏症。最近几年,因手机金属而过敏的事件日益增多,尤其是患接触性皮炎的小学生更多。5、导致听力下降。   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数据显示,12.5%的儿童和青少年因噪音过大而导致听力永久性损伤。正常谈话时的声音为60分贝,85分贝就可能损害听力,研究表明,手机中的MP3从耳机发出的声音高达100分贝。   三、没有充分认识到小学生的安全意识与手机没有必然的联系。对方辩友把小学生的安危寄于是否带手机上,难道还要给每个学生都发一部手机吗?即使有了手机谁又能保证他们是安全的呢?难道没有手机的时候,我们小学生就一直处在不安全之中吗?如果是这样,那些没有手机的同学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呆在家中不用上学了。所以,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如果没有,即使给他一部手机,也不过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而已。   基于以上几点,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小学生根本没有带手机的必要,没有了手机,小学生便少了一个外部的诱惑,更能专注于学业,没有了手机,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就能更好的发展。没有了手机,小学生就有了更多的时间接触社会,和同龄人交流,养成良好的习惯,使自己德智体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坚信:小学生不该带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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