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2015中国法院案例
主播:束夫垚垚 播放:6629次最近更新: 2022-08-04
节目列表
正序 | 倒序
- 1读者结束语
- 2拍卖物瑕疵的责任承担
- 3法官后语
- 4典当纠纷的法律性质及绝当后的司法处理
-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资格
- 6消费者公益诉讼的主体
- 7购买网址与重大误解
- 8旅游合同纠纷中欺诈的认定
- 9美容服务合同的解除
- 10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条件
- 11业主与房屋质量问题拒交物业费的误区
- 12物业服务瑕疵能否作为去找物业服务费的理由
- 13小区内车辆被砸,物业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 14居间报酬应考虑居间人的服务情况
- 15居间合同效力的认定
- 16居间服务存在瑕疵是否影响居间合同的效力
- 17居间人的主体资格
- 18诉讼目的未实现,委托人是否应支付律师费
- 19委托保管与赠与的区分
- 20转委托人都不知情的转委托是否担责
- 21内容违反的委托合同的效力
- 22承运人对船舶积载负最终责任
- 23车辆登记单位在运输合同案件中的责任
- 24可预见的合同风险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 25快递公司丢失未保价贵重货物的赔偿责任
- 26快递单保价条款的效力
- 27航班延误后的免责事由及相关附随义务
- 28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 29责任竞合时当事人的处分权
- 30无建筑资质的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 31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的连带责任
- 32建设工程价款的支付是否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为前提
- 33标中标人与签约履行人不一致时如何认定工程款的归属
- 34工程款利息计算时间的认定
- 35善用证据规则认定建设工程量和工程价款
- 36建设工程合同违法分(转)包的责任
- 37对不能进行评估合算的承揽人已完工工作量如何认定
- 38加工物是否存在质量瑕疵的认定
- 39承揽人对定作人负有瑕疵担保义务
- 40整体橱柜未装拉篮是否构成合同解除条件
- 414S店未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汽车修理,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 42迟延给付租金是否构成合同解除条件
- 43商城擅自变更经营范围及招牌,承租商户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
- 44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应收合理限制
- 45“售后返租”的违约责任主体
- 46城市房屋拆迁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47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
- 48租赁合同中的设备维修责任
- 49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可证是否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 50租赁合同中的隐含条款与利益平衡
- 51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
- 52地方性规章不影响单位间供热合同的效力
- 53共用热力合同应做对业主有力的解释
- 54房屋改为自采暖可否免交市政供暖费
- 55开发商一房二卖的合同责任
- 56质量异议“合理期间”如何界定
- 57收取租金而未提供税费发票是否构成违约
- 58可否应提出质量问题抗辩而减付货款
- 59确定违约金数额时法官是释明权的运用
- 60兼具挂靠经营与房屋租赁的合同效力
- 61以贷还贷与新保证人的责任
- 62情势变更原则的司法认定
- 63权力概括转让的风险承担
- 64行政审批对采矿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 65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转移的区别
- 66债权人能否请求确认债务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 67实际施工人出具借款条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 68房屋租金交付方式的解释
- 69出租车转让合同的效力
- 70委托理财合同中的欺诈认定
- 71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 72恶意串通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
- 73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效力
- 74三级残疾患者让渡公房使用权行为的效力
- 75欺诈、胁迫与合同可撤销
- 76夫妻一方单独处理重大财产事项的效力
- 77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在合同效力审查中的应用
- 78买方出具欠条能否证明卖方已经交付货物
- 79履行附随义务不当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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