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如何进行庭前证据分析
主播:龙元富律师 播放:1.1万次最近更新: 2022-05-24
节目列表
正序 | 倒序
- 1证据分析的两个基本进路:从整体到细节,抑或从每一份证据开始,然后构建证据体系
- 2进行庭前证据分析,实乃“要素对待事实”之必须
- 3注释 1 给证据学教师的注释
- 49-10 准备工作结束,庭审开始
- 59-9 编制审判书
- 69-8 起草结案陈词
- 79-7 规划对对方证人的交叉询问
- 89-6 规划对己方证人的询问
- 99-5 起草开庭陈述(不能是争辩性的,我们的承诺不能超出实际可能实现的范围)
- 109-4 选择主题和标签
- 119-3 选择并安排证人的顺序
- 129-2 方法总结
- 13第9章 集中证据准备审判 9-1 概述
- 148-4 小结
- 15巧合推理的证明力最终取决于作为其推理基础的一般法则的说服力
- 162-巧合性证据推理有着不同的结构
- 17两种特定用途是被这些规则所禁止的:趋势或倾向性用途以及巧合或类似事实用途
- 188-3=2 倾向和巧合证据
- 19(3)专家意见不仅基于案件的具体事实,还依赖于属于专家专门知识一部分的一般应用
- 20(2)如果作为意见证据基础的事实没有得到证明,本质上来说这个意见证据是毫无意义的
- 21(1)作为意见证据的基础事实和意见证据本身是不同的
- 228-3-3 意见证据规则
- 233-传闻证据的一个重要特征:它通常不只与一个目的相关
- 24传闻证据的识别与判断
- 25传闻证据规则不限于语言行为,还包括书面陈述、商业记录、单方行为(如指认)
- 26传闻证据规则的推理
- 278-3-2传闻证据规则其是禁止法庭使用诉讼程序以外的陈述来证明证据内容的真实性
- 28如何快速论证所使用的论据
- 29需要排除一项这样的证据时的做法
- 308-3-1 一般方法
- 318-3 禁止证据特定用途的规则
- 328-2-7 补强和司法警告
- 338-2-6 提出异议(技巧,注意事项)
- 348-2-5 法庭上:奠定基础,然后出示证据
- 358-2-4 确定证明基本事实的方法
- 36我们真的需要在所有的论据及其论证方面得到法庭的支持与聆听
- 37确定基本事实的思维应当是一种证据法思维
- 38传闻证据规则的每一个例外都是由一组不同的基本事实引发的
- 39基本事实相当于法律案件的“要素”
- 40基本事实是指与证据可采性相关的事实,而非与争议事实相关的事实
- 418-2-3 确定关乎证据可采性的基本事实
- 428-2-2 确定证据的目的
- 438-2-1 确定可能产生可采性问题的证据
- 448-2 分析证据可采性的一般方法(要旨:证据的可采性是一种结论而非一种特性)
- 45第三篇 最后的准备 第8章 证据的可采性分析 8-1 概述
- 46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标准问题
- 47我们讨论了两种不同类型的间接证据:否定证据和灭失证据
- 487-7 小结 关于推理
- 497-7 小结 证据(间接证据)关联性问题
- 507-7 小结 关于证据来源
- 517-6-4 推理与推测
- 527-6-3 证明标准→_→优势证明/排除一切合理怀疑→_→“实质证据”
- 537-6-3 证明标准→_→存在合理根据
- 547-6-2 具体证据的推断力
- 557-6-1 具体证据的证明力
- 567-6 关于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标准(证明标准)的讨论
- 577-5-2 灭失证据
- 587-5-1 否定证据
- 597-5 对否定证据和灭失证据的讨论
- 60确认其它可能性解释以及能用来支撑或消除该可能性的证据,就是解决有关推理争议的关键
- 61如果图表中并未涵盖普遍原理那么其它可能的解释就可能被简单地表现为对事实命题的异议
- 627-4-5 图表中可能存在的其它解释→_→普遍原理不适用于当前案件的原因
- 632- 每一个潜在的其它解释都是我们留给对手的“逃生通道”,我们必须加以封堵
- 647-4-4 消除推理中存在其它解释的可能性 1-适度从对方视角进行推理
- 657-4-3 证实推理中存在其它可能的解释(没有证据支撑的观点很难得到法官的支持
- 66行为人的行为也存在多种(推理)解释的可能性
- 67普遍原理、常识等均可能存在其它的解释可能性
- 687-4-2 找到每一项推理中的“分叉路”
- 69正当获胜,与反方获胜,模型方面的本质区别
- 70第二,如何使法庭采信我方的推理
- 71第一,如何使法庭不采信对方的推理
- 727-4 关于推理 7-4-1 关于两种推理的讨论
- 73证据是如何支撑我方推理或消除其它解释可能性的,而不是仅满足于正确界定该证据的属性
- 747-3-5 推理链条 证据的相关性取决于推理链条作为一个整体的可接受性
- 757-3-4 推理中所使用的普遍原理的由来
- 767-3-3 将普遍原理纳入案件图表
- 777-3-2 关于推理中普遍原理的使用规则
- 78间接证据极易出现逻辑上的“推不出”
- 79间接证据可能在相当程度上具有欺骗性
- 80关联性问题通常是针对间接证据而言的
- 81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 827-3 关于关联性问题
- 837-2-7 证明证据可靠性的证据之可采性
- 84对证人可靠性伤害较大的“手雷”,预期被引爆的话,就应当化被动为主动
- 85图7-1(将证明证据可靠性的辅助证据纳入证据图表)
- 867-2-6 利用图表法证明证据的可靠性(辅助证据的价值极大化)
- 87证据可采性的前提是作为其“基础事实”得到了证明
- 88物证、书证可采性的前提是其来源的真实性之证明
- 89关于证人的规定是最为明确的
- 907-2-5 关于证据可采性的讨论
- 917-2-4 关于书证的讨论
- 927-2-3 关于物证的讨论
- 93通过发问,对证人证言的可靠性进行证明
- 94再次,就证人观察记忆的精确度而言,更应该进行全方位的考察
- 957-2-1 关于证人可靠性的讨论(诚实度、是否亲自观察到案件)
- 967-2-1 三种主要的证据来源
- 977-2 关于证人和其它证据来源的讨论
- 98第7章 关于证据若干问题的探讨 7-1 概述
- 996-4 证据之间的不同结合方式(证据之间的关系状态及其使用方法)
- 1006-4 小结(三种创建案件地图的方法)
- 1016-4 小结(一些常见的论点)
- 1026-4 小结(本章的主要概念)
- 1036-3-4 检验案件地图
- 1046-3-3 概括法
- 105如何构建图表,应当以其能否帮助受者更加“一目了然”地掌握案件推理为旨归
- 106切记:好的案件推理应当是全面的、能够解释在卷的所有证据的
- 107冲突证据不同于矛盾证据,因为两项冲突证据可能都是真实的
- 10810-与聚合证据相反,冲突证据指向不同的方向
- 1099- 联合关系(“连结”)之中的证据
- 110证据可能在案件的不同层次上呈现出聚合性
- 1118-证据的聚合性
- 112矛盾证据的两种结构性关系
- 1136-当有两个以上证人就同一个证据项目作证时,即产生确证
- 1145-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共同证明实质性事实
- 115与直接证据不同,间接证据总是非决定性的
- 116在确定一个证据项目能够证明实质性事实存在之前,我们必须首先创建一个完整的推理链条
- 117间接证据的相关性并不总是不言自明的,且有时可能不得不想办法证明其正当性或合理性
- 1184-依赖间接证据证明实质性事实的特殊性
- 119图表法作为叙述方法的一般原理与方法
- 120用事件表方式描述证据来源细节是十分有用的
- 121证据
- 122并列关系:通过符合&表示
- 123复合论据和异议
- 124反驳:用来证伪一个主张,通常用来证伪一个异议的事实主张
- 125异议:使得论点难以成立的事实主张(可以对异议提出异议)
- 126论据:使得论点更加真实的事实主张
- 127论点
- 128图表要素
- 1296-3-2 图表法(横向图表→_→纵向图表→_→横向纵向混合图表)
- 1306-3-1 叙述法
- 1316-8 组织论据
- 1326-2-9 小结
- 1336-2-8 证据法的影响
- 1346-3-7 寻找证据项目的来源(证据项目是指☞有原始资料证明的事实主张)
- 1356-2-6 否定对手的事实推理
- 1366-2-5 辩护推理
- 1376-2-4 剩余证据
- 1386-2-3 填补漏洞
- 1396-2-2 用证据证明实质性事实
- 1406-2-1 关注真正的争议点
- 1416-2 将证据与事实推理相匹配
- 142本章6-2将阐释如何根据案件推理来整理证据,6-3则阐释其展示方法
- 143第6章 证明案件推理
- 144事实推理能否被法院接受的主要因素
- 145本章所描述的方法
- 1465-4 小结 1/本章的主要术语和概念
- 147关于主观故意、因果关系等的证明
- 1485-3-4 关于证明对象的思考 1/锁定证明对象
- 1495-3-3 确定事实推理的关键要素
- 150法律案件和事实推理,均应当拆分成构成要件要素进行分析与证明
- 1515-3-2 确认争议事实(抓取事实命题,并对该命题及其次级命题一一予以证明)
- 1525-3-1 陈述法律案件
- 1535-3 将事实推理与法律案件相结合
- 1549- 灵活性
- 1558- 明晰性
- 1567- 一致性
- 1576-简明性
- 158借力某些东西使裁判者认可我们作出的看似不合常理的案件推理
- 159合理的案件推理必须与裁判者对同类事件的认知相一致
- 160合理的故事应当是一个完整的故事
- 1615-言之成理
- 1624-证据支持
- 1632-法律意义
- 1643-全面综合
- 1651-与当事人的指示相一致
- 1665-2-6 选择事实推理
- 1675-2-5 法律案件的调查与选择
- 1685-2-4 对方的案件推理
- 1695-2-3辩方的案件推理(与控方必须全面证明不同,辩方只需“断其一指”即可取胜
- 170案件推理是案件和推理两方面的结合
- 171其实“推理”就是关于发生了什么的推断——叙述性推理与解释性推理
- 172法律案件是建立在实体法的“模型”基础上的“故事”
- 173从本质上来说,案件就是假设会产生某一法律后果的事件已经发生了
- 1745-2-2 案件推理的两个方面:案件和推理
- 175如果我们不知道应当证明什么,那就什么都证明不了
- 176案件推理就是诉讼一方提出的案件版本,是关于发生了什么的推理
- 177与事实的不确定性相比,诉讼中法律问题的不确定性则相对较小
- 1785-2 选择一个案件推理 5-2-1 什么是案件推理——事实的不确定性
- 179第二篇 案件推理及证明 第五章 案件推理 5-1 概述
- 1804-4 小结
- 1814-3-7 根据事实问题处理信息
- 1824-3-6 根据法律规定处理信息
- 1834-3-5 根据“线索”处理信息
- 1844-3-4 根据案件情节处理信息(“待填空缺”的构建与证明是焦点)
- 1854-3-3 物证和书证
- 1864-3-2 证人及其他“演员”
- 1874-3-1 根据来源处理信息
- 1884-3 整合信息促进调查
- 1894-2-3 一个例子:夏洛克·福尔摩斯(溯因推理和反证法创始人)
- 1904-2-2 运用识别实验以确定或排除假设
- 1914-2-1 运用富有想象力的思维来构建案件推理
- 1924-2 调查思维(溯因推理与逆推法)
- 193最后胜诉的往往是在证据方面准备得最充分的一方,而不一定是最遵守程序规则的那一方
- 194运用调查技巧之前所必须建立的调查思维才是最重要的
- 195第四章 调查 4-1 概述
- 1963-14 小结
- 1973-13 事件表只是众多工具中的一种
- 1983-12 事件表的结构
- 1993-11 迷你事件表(专项事件表)
- 2003-10 事实事件表与程序事件表(侦查事件表)
- 2013-9 明确我方案件的弱点
- 2023-8 确定信息空缺
- 2033-7 记录证据之间相互冲突和矛盾之处
- 2043-6 交叉引用 源信息
- 2053-5 之前,之中,之后
- 2063-4 使用全部有效信息
- 2073-3 事件表的准备与更新
- 2083-2 事件表的其它用途
- 209第三章 事件表 3-1 概述( 事件表是最佳案件信息库)
- 2102-8 小结
- 2112-7-8 进行审判
- 2122-7-7 审判准备
- 2132-7-6 证据指导
- 2142-7-5 刑事诉讼
- 2152-7-4 中间程序
- 2162-7-3 起草起诉书
- 2172-7-2 调查与证据收集
- 2182-7-1 所有的诉讼阶段,所有的诉讼
- 2192-7 在何时使用何种方法
- 2202-6 明确需要完成的工作
- 2212-5 阅读资料
- 2222-4 可能的文书分类
- 2232-3 电子文书管理
- 2242-2 整理文书
- 225律师对当事人诉讼目标的专业分析
- 2262-1 明确目标
- 227第一篇 第一步 准备工作
- 2281.4方法使用说明
- 2291.3参考文献
- 2301.2方法概述
- 2311.导论 1.1目的
- 232图表目录
- 233致谢
- 234这是一本写给谁看的书
- 235序言 这是一本关于什么的书
- 236“证据法学译丛”总序 潘金贵
- 237证明:如何进行庭前证据分析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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