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研究
主播:龙元富律师 播放:2万次最近更新: 2023-01-30
节目列表
正序 | 倒序
- 1現狀與理想彰顯我國刑事庭審證據調查程序研究之必要性與重要性
- 2辯方舉證虛化庭審質證走過場證人出庭太難法官抵觸當庭認證等問題
- 3由舉證質證認證三個環節,主體順序範圍方式和結果五個方面構成
- 4“法官主持,控辯雙方參與調查”的刑事庭審證據調查模式業已確立
- 5任何一個問題的研究都離不開理論的探知與支撐
- 6結論(刑事庭審證據調查程序乃審判的中心與重心)
- 7特殊程序庭審證據調查過程與方法可以簡化,但證明標準不可以降低
- 8簡易程序庭審證據調查過程有所簡化,但證明標準沒有降低
- 9涉及被告人自願性合法性的證據定罪量刑關鍵證據仍舊嚴格依法審查
- 10二、特殊程序刑事庭審證據調查與證明標準
- 112-速裁程序“庭審證據調查”的問題及建議
- 12(三)速裁程序1-速裁程序“庭審證據調查”的特點
- 132-認罪認罰簡易程序刑事庭審證據調查
- 14簡化程序尤其是證據調查程序簡化如何確保公平正義的實現是關鍵
- 15“該簡不簡”“一簡到底”
- 16(2)簡易程序刑事庭審證據調查的問題及改革建議
- 17(二)簡易程序的刑事庭審證據調查1-(1)特點
- 182-普通程序簡化下的庭審證據調查程序的改革建議
- 19(一)1-普通程序簡化審的庭審證據調查程序的基本內容
- 20第二節 一、特殊程序刑事庭審證據調查之“簡化”問題
- 212-被告人訴訟主體理論
- 22(二)我國特殊程序設置的法理基礎1-訴訟效率理論
- 23普通程序、簡易程序與速裁程序從簡的程度不同
- 24二、我國特殊程序刑事庭審證據調查概述(一)我國特殊程序設置
- 25(二)域外國家及地區特殊程序庭審證據調查的評價
- 267-我國台灣地區簡易程序、簡式審判程序和協商程序
- 276-日本即決裁判、簡易公審程序的證據調查
- 28意大利式的辯訴交易,類似於美國的辯訴交易
- 295-意大利簡易程序的證據調查
- 304-德國簡易程序的證據調查
- 313-法國違警罪的證據調查
- 322-美國辯訴交易的證據調查
- 33被告人提出證據可靠性異議則須啟動“審判中的審判”程序審查證據
- 34英國的簡易程序允許被告人缺席…類似於書面審理
- 35第八章第一節一(一)1-英國治安法院簡易程序審判中的證據調查
- 36嚴格遵守法定程序,準確全面理解與執行證據認證規則與證明標準
- 37主要事實關鍵證據應當堅持結論的唯一性某些事實可采確實證據推定
- 38(二)全案證據綜合認證的標準(證據與證明)
- 39三、全案證據的綜合認證問題(一)全案證據綜合認證的要求
- 40(4)完善我國口供補強規則的具體建議
- 41(3)完善口供補強規則的必要性
- 42(2)口供補強規則的立法體現
- 43(1)口供补强证据规则概述
- 442-口供补强规则
- 45其三,确立倾向性证据规则
- 46其二,立法中确立关联性规则
- 47其一,全面理解关联性的含义(应更多关注其证明性内核)
- 48完善我国关联性规则的建议
- 49确立关联性规则首要价值在于限定证据调查的范围
- 50关联性规则是法官认定证据的证明力有无与大小的根基性规则
- 51关联性规则的实质意义主要在于帮助法官正确评价证据的证明力
- 52我国证据关联性规则的理论与实践的缘起与展开
- 53(三)单个证据的证明力认证规则可采性“黄金规则”关联性规则
- 54(二)单个证据证明力的认证方式
- 552-实物证据的证明力认定
- 56(一)单个证据的证明力认证内容1-言词证据的证明力认定
- 57只有通过庭审证据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官对单个证据的证明力才能判断
- 58二、单个证据的证明力认证问题
- 59最佳证据规则之完善建议
- 60第二,复制类材料鉴真难度较大
- 61第一,法官对客观性证据的重视度增加
- 62(3)我国确立最佳证据规则的必要性及改革建议
- 63物证、书证的替代物的采纳要有条件性
- 64(2)我国最佳证据规则的法律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 65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对最佳证据规则的规定
- 66(1)最佳证据规则概述
- 673-最佳证据规则
- 68(3)我国证人作证适格性规则的改革建议
- 69“年幼”“集体作证”等证人适格性问题的考察与评述,及其判断
- 70(2)我国证人作证适格性规则的立法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 71总体来说对证人作证的资格限制越来越少,这有利于法官的证据评判
- 72(1)证人作证适格性的历史考察
- 732-证人作证适格性规则
- 74二是坚决杜绝非法证据庭外排除的现象
- 75一是适当降低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启动标准
- 76(5)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议
- 77(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确定证据资格中的体现
- 78少之又少的排非启动有罪供述多于证人证言非法实物证据排除罕见
- 79(3)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情况
- 80刑事诉讼法第56、57、58、59条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81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的五个方面
- 82(2)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体现及具体内容
- 83(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历史溯源
- 84(二)单个证据的证据资格认定规则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85其二,举证、质证的实质化推动当庭认证的践行
- 862-单个证据的证据资格的认证方式
- 87(2)实物证据的证据资格认证
- 88其二,证人证言等的证据资格认证
- 89(1)言词证据的证据资格认证其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 90(一)单个证据证据资格认证的内容与方式1-内容
- 91一、单个证据的证据资格认证问题
- 92第二节 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具体问题
- 93二是庭审证据调查与刑事诉讼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 94一、庭审证据调查与刑事认证是方式与目的的关系
- 95二、刑事认证与庭审证据调查程序之关系
- 96证据资格的认证应当尽可能当庭进行,抑或当即休庭合议认证
- 97二是法官侧重于对证据资格进行当庭认证
- 98一是法官侧重于对无争议的证据当庭认证
- 994-当庭认证的适用范围
- 100(2)当庭认证体现审判公开的要求,有助于树立司法权威
- 101强调当庭认证,实质上是在强调证据认证的规范性
- 102(1)“中国特色控辩式”审判方式的要求
- 1033-当庭认证的必要性
- 104第三,“折中”说
- 105第二,“合议认证”说
- 106第一,“当庭当即”说
- 1072-当庭认证观点之争
- 108当庭认证的主体/当庭认证的内容/当庭认证的时间
- 1091-当庭认证的基本内容
- 110(三)当庭认证问题
- 111首先必须强调当庭认证,并坚持法定认证与自由认证并重的认证模式
- 112(3)“法定认证与自由认证并重”
- 113(2)法定认证为主,自由认证为辅
- 114(1)“完全自由认证”
- 115关于认证模式诸学说
- 116英美法系严格规则主义认证模式与欧洲中世纪的法定认证模式之区别
- 117(二)我国刑事认证模式的选择
- 1184-刑事认证方式的多样性
- 1193-刑事认证的内容是对证据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大小的认定
- 1202-刑事认证的对象是经过庭审证据调查的证据
- 1211-刑事认证的主体是法官
- 122一、我国刑事认证的基本范畴(一)我国刑事认证的特点
- 123第一节 刑事认证与庭审证据调查程序
- 124第七章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结果
- 125第二,维护功能
- 126第一,纠正功能
- 127四、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异议的功能
- 128一个异议必须伴随对其法律根据的合理且具体的说明
- 129三、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异议的立法规定
- 130二、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异议的域外考察
- 131第三节 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异议问题一、概述
- 132具体建议:强调鉴真规则/侦查人员见证人出庭/非法实物证据排除
- 133(四)完善我国实物证据质证的建议
- 1342-确定实物证据的证明力
- 135(三)实物证据质证的必要性1-确定实物证据的证据资格
- 136侦查人员见证人均不出庭实物证据真实性关联性来源可靠性无法质证
- 137一方面,“辨认”的效果受实物证据可靠性的影响
- 138(二)实物证据质证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 139实物证据质证三大要素:真实性/关联性/来源的可靠性
- 140三、我国实物证据的质证问题(一)我国实物证据质证的内容
- 141控辩双方展示实物证据应当坚持的三大原则
- 142(三)完善我国实物证据举证方式的必要性及建议
- 143四是不播放或选择性播放视频资料或电子数据
- 144三是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的笔录只宣读“名头”不宣读内容
- 145二是书证复印件或其它证明形式代替原件的现象严重
- 146(二)我国实物证据举证存在的问题——宣读笔录或出示照片
- 147二、我国实物证据的举证问题(一)我国实物证据的举证方式
- 148其三,实物证据一般是间接证据,其证明作用的发挥需借助其它证据
- 149其二,实物证据是一种被动性证据
- 150其一,实物证据客观性比较强,不容易改变——稳定性~可靠性
- 151第二节 实物证据的庭审调查方法 一、我国实物证据的特点
- 152法庭询问是“法官主持,控辩双方参与调查”调查模式的应有之义
- 1532-我国法庭询问的必要性
- 1541-我国法庭询问的立法规定
- 155(三)法庭询问(也称“法官询问”)
- 156面对面对质,无疑是最有效的,但某些特殊案件确需限制面对面对质
- 157在现行制度框架内确定对质询问操作规范
- 1584-完善我国对质询问的具体建议(刑事诉讼法立法规定对质询问
- 159另一方面,对质询问有利于法官在有限的庭审中最大可能地查明真相
- 160一方面对质询问有利于法官辨别同案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的真伪
- 1613-对质询问对我国庭审言词证据调查必要性分析
- 1622-我国对质询问的立法规定及评价
- 1631-对质询问的基本模式
- 164(二)对质询问
- 165交叉询问制度建构及其有效运行有赖于各方娴熟掌握相关技能技巧
- 166最后,询问方法采取陈述式与问答式相结合的方式
- 167其次,控辩双方发问内容应以“与案件事实和证据有关”为原则
- 168首先,确定询问言词证据提供者的顺序
- 169“交叉询问”对象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
- 170三、我国司法实践案例中的交叉询问的运用取得了良好的质证效果
- 171二、以审判为中心庭审实质化改革为交叉询问制度提供了动力
- 172一、我国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符合交叉询问的基本模式
- 1733-改良我国“交叉询问”的有利因素及具体建议
- 174“控辩询问”(龙宗智)而非交叉询问
- 175我国“交叉询问”三大明显缺陷
- 176我国所谓的“交叉询问”处于“初级阶段”,及其三个具体表现
- 1772-我国“交叉询问”的立法体现及评价
- 178在法律历史上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比交叉询问更有助于发现案件事实
- 179交叉询问的具体内容及其操作技术规范体系
- 1801-交叉询问的域外考察、立法体现及评价
- 181(一)交叉询问
- 182三、我国言词证据的质证问题
- 183三是严格落实鉴定意见的程序性制裁措施
- 184二是限制法官关于鉴定人出庭与否的自由裁量权
- 185一是强化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意识
- 186(3)完善鉴定人出庭的具体措施(鉴定人是关于事实的法官)
- 187二是保证控辩双方对鉴定意见的有效质证
- 188一是帮助法庭合理评价鉴定意见的证明力
- 189(2)鉴定人出庭的必要性问题
- 190(1)鉴定意见庭审调查现状与问题
- 1913-鉴定人出庭问题
- 192三是明确证人应当出庭而不出庭的程序性制裁措施
- 193删除刑事诉讼法第195条,完善第192条第3款
- 194重大案件的重要证人和一般案件的关键证人应当出庭
- 195(3)落实证人出庭作证的建议
- 196二是保证控辩双方质证权的行使
- 197一是确定证人证言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
- 198(2)证人出庭的必要性分析
- 199(1)证人证言庭审调查现状与问题:证人出庭难
- 2002-证人出庭问题
- 201《法庭调查规程》中有关证人出庭的规定之理解与适用
- 202二是“情况说明”替代侦查人员出庭的现象严重
- 203一是侦查人员出庭率比较低
- 204(4)被告人当庭翻供与警察出庭作证
- 205(3)被告人当庭翻供的结果
- 206(2)被告人当庭翻供的原因
- 2071-被告人当庭翻供(1)被告人当庭翻供现象分析
- 208(二)出庭
- 209规定宣读方式举证的准入条件;明确宣读方式举证的限制条件
- 2102-宣读方式的改革建议
- 211宣读方式实际上剥夺了询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权利无法进行有效质证
- 2121-大量使用宣读方式举证的弊端
- 213(一)宣读
- 214二、我国言词证据的举证问题(书面证言)
- 215(二)言词证据的提供者容易受主客观因素影响而具有易变性
- 216(一)言词证据能够直接地、全面地、生动地证明案件事实
- 217第一节 言词证据的庭审调查方法 一、我国言词证据的两个特点
- 218第六章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方法
- 219确定证据调查范围方面应当坚持的两个原则
- 220“法官主持,控辩双方参与调查”模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 221二、完善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范围之理由与建议
- 222(三)辩方“证据突袭”对证据调查范围的确定影响不大
- 2233-控方当庭出示的“情况说明”使得瑕疵证据“转正”
- 2242-控方“证据突袭”现象时常发生
- 2251-公诉人“有选择性”举证现象普遍
- 226(二)公诉方“掌控”证据调查的范围及其主要问题
- 227(一)原则上法官不确定证据调查的范围
- 228一、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范围的问题与现状
- 229第三节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范围问题
- 230确保尊重证人、被告人前提下的“协商确定举证顺序”模式应是最佳
- 231(二)革新举证顺序问题的探讨
- 232“区别讯问”模式符合程序正义与司法效率也能体现对被告人的尊重
- 2333、改革讯问被告人顺序的几种模式
- 234确立被告人沉默权与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正相关性
- 2352-沉默权的有无对讯问被告人的顺序是否有影响
- 2361-关于讯问被告人是否规定在证据调查之首的各方声音
- 237改革讯问被告人顺序诸问题
- 238二、改革的理由与建议(一)重置讯问被告人顺序问题的探讨
- 239先言词证据后实物证据调查程序及其它因素严重影响了案件事实查明
- 240我国现行证据调查程序存在的诸问题
- 241(二)举证环节:先言词证据后实物证据
- 242一、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之顺序现状(一)启动环节讯问被告
- 243第五章第二节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顺序问题
- 244紧紧抓住庭审证据调查程序尽可能提升辩护律师举证质证质量
- 245辩护律师角色定位由国家本位、社会本位到委托人本位
- 246有效辩护制度化有利于提升辩护律师质证质量
- 2472-有效辩护理念与我国辩方的举证、质证
- 248在证据调查程序以肯定性方式与否定性方式全面履行检察官客观义务
- 249公诉职能与法律监督职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两种目标的内在冲突
- 2501-检察官客观义务与我国检察机关庭审证据调查中的角色冲突
- 251辩护律师质证方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问题多多,不堪入目
- 252辩方举证“有名无实”,质证“扶墙摸壁”
- 253检察官在证据调查中担任的角色是“当事人”还是“法律监督者”
- 254二、控辩双方参与庭审证据调查(一)立法体现及实践偏差
- 2553-法官庭外证据调查权应严格限制
- 2562-规范司法实践中法官释明行为
- 257(三)改革建议1-对“必要时”“有必要”进行合理限制
- 258释明权制度有利于查明证据的真实性、保证证据调查程序正当性等
- 2592-释明权理论
- 260(二)完善法官“主持”庭审证据调查的法理依据1-权力制约理论
- 2613-法官“主持”庭审证据调查的中立性明显不足
- 262法官补充调查权的实践偏差暨典型性权力滥用
- 2632-法官补充调查权
- 2641-法官程序控制权(须特别注意其具体内容,及其具体规定)
- 265一、法官“主持”庭审证据调查(一)法官“主持”调查的立法规定
- 266第五章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主体、顺序范围 第一节主体问题
- 267进一步规范证据调查程序、落实相关制度、完善证明方式愈益重要
- 268三、刑事司法改革方向
- 269(三)法官独立审判的程度提高及办案责任制的落实
- 270(二)侦查人员取证愈加规范、合法
- 271二、改革条件(一)律师辩护权利得到进一步尊重和保障
- 272“以审判为中心”刑事司法理念强调侦查审查起诉均是服务于审判
- 273第四节 我国 一、改革背景
- 2744-证据调查的法定性要求提高
- 2753-笔录性证据成为证据调查的主要对象
- 276“以审判为中心”司法理念强调侦查审查起诉均是为审判服务的
- 277“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理念明确要求侦查审查起诉服务于审判
- 2782-证据调查中控辩审三方呈“斜三角形△”关系
- 279进一步强化了控辩双方举证的责任和直接言辞原则的质证方式
- 2801-证据调查主体的双重性
- 281(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四个特点
- 282(一)“法官主持,控辩双方参与调查”的样态与模式
- 283三、2012年《刑事诉讼法》庭审证据调查的模式与特点
- 2843-控辩审三方形成“伞形”的调查关系
- 2852-法官主导整个庭审证据调查的过程
- 2861-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初具对抗色彩
- 287(二)三大特点
- 288(一)“法官主导庭审证据调查”模式
- 289二、1996年《刑事诉讼法》庭审证据调查的模式与特点
- 2903-法官强大的证据调查权使得庭审证据调查程序形式化
- 2912-法官直接调查被告人,控辩审三方呈“单箭头”的证据调查关系
- 2921-法官是证据调查的唯一主体
- 293(二)(三大)特点
- 294(一)(超)(职权主义)模式
- 295一、1979年《刑事诉讼法》庭审证据调查的模式与特点
- 296第三节 我国当代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模式与特点
- 297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
- 298(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规定与评析
- 2992-对北洋政府时期《刑事诉讼条例》之评析
- 3001-具体规定(3)证据调查主体
- 3011-具体规定(2)证据调查的顺序和方法
- 3021-具体规定(1)证据资格的规定
- 303《刑事诉讼律》被认为是我国第一部正式的现代刑事诉讼法典
- 304(一)北洋政府时期刑事证据调查程序规定及评析
- 305二、民国时期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规定及评析
- 306《刑事诉讼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刑事诉讼法
- 307(4)证据调查规则
- 308(3)证据调查的方式
- 309(2)证据调查的顺序
- 3101-具体内容(1)证据调查的主体
- 311(二)《刑事诉讼律》(草案)证据调查程序的规定及评析
- 3122-评析(《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已经初具现代化气质
- 313(3)证据调查(认定)的标准
- 314(2)证据调查的方式
- 315(一)《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1-具体内容(1)证据调查的顺序
- 316一、清末时期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之法律规定及评析
- 317第二节 中国近代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历史考察
- 318(二)“据状断之”规则
- 319与其说“据众证定罪”是一种证据适用规则不如说是特殊审讯规则
- 320(一)“据众证定罪”规则
- 321三、中国古代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证据规则
- 322(二)判官亲自审案原则(西周“五听”内涵着判官必须亲自鞠问♥亲自判案)
- 323商周时期的审判已经呈现出据口供裁判的雏形,秦汉得以确立,唐宋以降发展成熟、完备
- 324断罪必须输服供词
- 325(一)据口供裁判原则
- 326二、中国古代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原则
- 327中国古代将刑讯逼供制度化
- 328(二)讯问(“辞服”→_→口供为王)
- 3294-审讯的方法(“五听”最为典型)
- 3303-审讯的范围
- 3312-审讯的程式
- 3321-古代刑事庭审的要素与样态
- 333(一)审讯
- 334一、中国古代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内容
- 335第一节 中国古代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历史考察
- 336第四章 中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历史演变及发展趋势
- 337第四、证据调查方式采用“区别”交叉询问的方式
- 338第三、法律明文规定讯问被告人必须后置
- 339第二、证据调查主体依当事人申请为主,法官依职权确定为辅
- 340第一、证据调查范围依当事人申请确定
- 341二、我国台湾地区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基本内容
- 342物证的调查原则上以申请人“展示”物证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可以使用其他手段和方式
- 343证据文书的调查原则上以申请调查者宣读的方式进行
- 344日本询问证人的方式等同于美国做法,而意大利庭审证据调查询问证人的方式类似于英国
- 345(三)证据调查的方式:当事人之间交叉询问与法官依职权询问相结合
- 346庭审证据调查中法官的职权情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 347(二)证据调查的范围:以当事人请求确定为原则,法官依职权调查为例外
- 348关于对被告人质问,这一问题,的日本特色
- 349即使在庭审证据调查完毕后,法官仍享有重新调查证据的决定权,但以必要性为限
- 350一、日本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一)调查顺序:控方开头陈述控辩双方依次举证质问被告
- 351第三节 其他国家及地区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模式与内容
- 352(五)证据调查的原则:直接言词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
- 353(四)证据调查方式:法官审问和轮替询问
- 354(三)证据调查顺序:优先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顺序由法官决定
- 355(二)证据调查主体:法官依职权提出、调查、核实证据
- 356二、当代大陆法系国家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基本内容(一)调查范围由法官确定
- 357(四)证据调查的规则:大量、完备的证据规则
- 358将交叉询问的范围限于直接询问所涉及的事项是目前比较普遍亦合理的做法
- 359交叉询问是发现事实真相的最有效方法♥——约翰·H·威格摩尔
- 360(三)证据调查方法:宽泛的交叉询问
- 361三是讯问被告人不作为举证的开始
- 362英美法系刑事庭审证据调查过程明确区分了控方举证和辩方举证两个环节
- 363英美法系的举证过程就是凭借一名或多名证人展现证据的过程
- 364(二)证据调查主体:控辩双方各自提出证据
- 365(一)证据调查范围:控辩双方协商确定
- 366二、当代英美法系国家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基本内容
- 367对抗式审判确系控辩双方用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博弈的过程尤其注重程序的正当性与规范性
- 3682-对抗式审判模式时期(18世纪至今(1696年《叛逆罪审判法》对抗式审判的起点
- 3691-争吵式审判模式时期(16世纪晚期至17世纪)
- 370(四)都铎王朝以后的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模式
- 371(三)都铎王朝(1485—1603)时期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模式
- 372(二)都铎王朝以前(1066~1485年)的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模式
- 373当事人控诉式庭审证据调查程序模式
- 374第一节英美法系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模式与内容一、历史演变(一)央格鲁—撒克逊时期
- 375对抗式/审问式/混合式刑事审判模式→_→各种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模式
- 376第三章 域外国家及地区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考察
- 377(三)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中的立法体现及具体要求
- 378定罪量刑必须依据证据/所依据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资格/必经法定程序举证、质证和认证
- 379李明学者将证据裁判原则界定为五个方面的内容
- 380李静学者也将证据裁判原则界定为三个方面的内容
- 381郑未媚教授亦将证据裁判界定为三个方面
- 382陈光中教授所界定的证据裁判原则的三个方面的内容
- 383(二)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中的解读
- 384证据裁判原则作为学术法官自由心证的法则更直接要求对证据资格和调查程序的严格审查
- 385(一)证据裁判原则与自由心证的关系(证据裁判原则被誉为证据证明之“帝王条款”)
- 386三、证据裁判原则
- 387(二)审判公开原则对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要求
- 388二、审判公开原则 (一)概述 请务必牢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 389(二)直接言词原则对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的要求
- 390直接言词原则,亦即“鲜活的言语交锋”的审理模式
- 391第二节 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基本原则 一、直接言词原则(一)直接言词原则概述
- 392第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调查证据
- 393第二,法官中立、独立地调查,彰显着程序公正的魅力
- 3942-程序公正标准对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具体要求 第一,控辩双方平等参与
- 395第三,(刑事庭审证据程序的)独立价值→_→民主♥法治♥文明
- 396第二,(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内在价值
- 397(三)程序公正与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 1-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价值体现
- 3983-我国学者对程序公正标准的探讨
- 399程序公正的价值可以区分为内在价值♥外在价值和独立价值
- 4002-我国学者对程序公正价值的认识
- 401程序公正理念与时俱进,不断更新,不断深入人心
- 402(二)程序公正在中国的发展 1-程序公正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
- 4033- 程序公正的标准
- 404程序工具主义♥程序本位主义,罗伯特·萨默斯的法律程序的过程价值,贝勒斯的新贡献
- 4052-程序公正价值之争鸣
- 406《世界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克劳思·罗科信三项诉讼目的的阐明
- 40720世纪60年代沃伦大法官领导的正当程序革命→_→实质性正当程序和程序性正当程序
- 408《自由大宪章》39条《伦敦威斯敏斯特自由法》28条正当法律程序概念《英国权利法案
- 409(一)程序公正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1-程序公正的起源与演变
- 410二、程序公正理论
- 4113- 刑事证据调查结果的认证标准具有层次性
- 4122- 刑事庭审证据调查严格、规范地依程序进行
- 4131-我国法官负有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义务
- 414(三)客观真实对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要求
- 415正确理解“客观真实”的涵义,及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逻辑和历史的统一
- 416坚持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原则
- 4172- 我国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间的博弈
- 418第三,夸大了法官查明案件真相的能动性
- 419第二,不符合证明标准层次性、多样性的要求
- 420第一,不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 421新中国成立后确立的超职权主义审判方式,与客观真实事实观念的根深蒂固及其局限性
- 422沈家本倡导自由心证、直接审理和言词辩论三项原则作为发现客观真实的精髓
- 423唐代以后审判官案件查明所要达到的标准更为明确、具体
- 424(二)客观真实在中国的产生与发展 1-客观真实理论在中国的演变
- 4252-客观真实的提出及发展
- 426内容越来越丰富,但最大限度地实现案件的实质真实的目的始终未变
- 427在正当程序理念下,实质真实是在维护正当程序的基础上所进行的发现真相的最大化的真实
- 428自由心证的本义,及其对自由裁量权的法定规制
- 429判断证据是产生怀疑或确信的理智活动,让法官根据理性和良知进行内心判断才能查明真相
- 430中世纪晚期纠问式诉讼开始关注犯罪事实与证据事实的实质关联性进而萌生了实质真实理念
- 431欧洲中世纪早期,日耳曼时期刑事诉讼并不存在实质真实的理念
- 4321-大陆法系国家实质真实的发展脉络
- 433(一)客观真实的历史渊源
- 434刑事庭审证据调查是查明案件真相的关键性程序保障
- 435第二章 理论基础 第一节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基本理论 一、客观真实理论
- 436四、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
- 437三、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庭审实质化”的关键阶段
- 438二、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关键环节
- 439第四节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意义 一、审查核实定案依据的程序性保障
- 440(三)帮助法官依法准确、及时确定定案依据
- 441(二)审查核实证据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
- 442(一)确保定罪量刑的证据举证、质证在法庭
- 443二、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任务
- 444第三节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目的和任务 一、目的
- 445三是法官通过讯问、询问等方式使控辩双方对证据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情况更加清晰
- 446二是法官对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任务、目的及控辩双方的权利告知
- 447一是法官对证据的证据资格及证明力等问题的解释、说明
- 448(三)释明功能
- 449(二)证据查验功能
- 450(一)展示证据的功能
- 451二、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功能
- 4522-与法官庭外调查取证的关系:补充与被补充的关系
- 453(二)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与相关程序的衔接 1-与庭前证据收集、固定的关系
- 454一、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诉讼地位 (一)核心地位
- 455第二节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地位与功能
- 456二、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含义
- 4573- 证据调查与证据审查
- 4582- 证据调查与证明
- 459(二)证据调查相关概念辨析 1-证据调查与调查证据
- 4602-证据调查在法庭审理中的界说
- 461狭义说——本书采狭义说
- 462(一)证据调查概念界说 1-证据调查在诉讼中的界说 广义说
- 463第一节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的概念 一、证据调查的概念
- 464第一章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概论
- 4653-对策研究贴近实践、符合司法实务
- 4662-对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进行整体性研究,更具系统性、新颖性
- 467(三)创新点 1-选题紧扣司法改革背景
- 4684-比较分析法
- 4693-个案分析法
- 4702-问卷和访谈调查法
- 471(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 472三 、研究思路和方法 (一)基本思路
- 4733-倒逼侦查机关取证行为规范化
- 4742,贯彻严格司法政策,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 475(二)研究的实践意义 1-推动庭审实质化改革目标的实现
- 4765-进一步在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中贯彻证据裁判原则
- 4774-进一步在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中体现审判公开原则
- 4783-进一步推动直接言词原则在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中的落实
- 4792-进一步探究程序公正理论对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具体要求
- 4801,进一步深化客观真实理念在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中的贯彻落实
- 481二、研究意义
- 482(二)研究目的
- 483一、研究动机与目的 (一)研究动机
- 484引言
- 485第八章 特殊程序刑事庭审证据调查问题
- 486第七章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结果
- 487第六章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方法
- 488第五章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主体、顺序与范围
- 489第四章 中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的历史演变及发展趋势
- 490第三章 域外国家及地区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考察
- 491第二章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的理论基础
- 492第一章 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概论
- 493摘要(二)
- 494摘要(一)
- 495序(陈光中)
- 496《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研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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