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限法条磨耳朵1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赔偿责任

2020-06-27 18:00:19 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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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限法条1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赔偿责任(2011年)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