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性侵养女案(一)爸爸,别过来!

2023-04-28 23:47:1218:14 80.2万
声音简介

案件名称:

高管性侵养女案(一)——爸爸,别过来!

案件人物:

涉案人:鲍某明


案件罪行:

性侵


案件经过:

李星星的母亲回忆与鲍某明认识的过程。2015年4月份,两人通过网友介绍,相互认识了。鲍某明先是说,一直都想有个孩子,过不久,他又说希望和自己母女“组成家庭”。

见了面之后,她发现对方年过四十而未婚,有些动摇。

但大概只花了半年的时间,鲍某明就彻底取得了李星星母女的信任。他的关怀备至,以及律师、名校毕业生的身份,让李星星的母亲相信,鲍某明“可靠”,“确实就像个爸爸”,他的学问高,如果把女儿交给他教育,肯定比自己带在身边要强。

2015年11月,鲍某明带着刚满14岁的“女儿”李星星,到北京上学。

2016年,鲍某明出任烟台一家跨国石油服务集团的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2018年又兼任国内另一家上市通讯设备公司的独立董事。而李星星,却从14岁开始了自己的噩梦,她近3年处于半失学状态,期间多次自杀未遂。

2019年4月9日,烟台市芝罘区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由李星星报案,掀开了这张父亲的“画皮”。



用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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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主丫丫

喜马拉雅大案纪实的扛把子 我只为你买会员

听友103343497

吕鹏比鲍毓明还特么恶心 当色情小说讲呢

听友264434430

这妈妈自己说的话,自己信吗?哦,人家条件好,未婚,把你家的孩子当亲生孩子抚养,将来好继承人家的家产,合着条件这么优秀的人一辈子都不结婚,没孩子,全心全意养着和他没血缘关系的一个孩子,并且都是14岁了,按照这妈的逻辑,穷人家生的孩子都去送给富人养就行了,富人自己不婚不育,专门养穷人的孩子!虽然这,这鲍鱼很坏,但是这妈妈更坏,不要用穷没读过多少书来为自己洗白,只要是一个正常的妈妈,都不会把自己14岁的女儿送给一个单身的男人当养女,如果说这个男人有老婆有家庭说法还勉强能够自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