旟鼎为西周早期的文物,1972年出土于陕西省眉县杨家村。通高77厘米,口径56.5厘米。现收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铸于西周康王时期。造型敦厚雄伟,纹饰庄重神奇。腹内壁铸有铭文二十八字。旟鼎承袭商代圆鼎风格,造型厚重庄严,纹饰十分精美,所刻铭文是研究周初土地制度的重要史料,具有珍贵的历史及艺术价值,加之铸刻时代明确,被公认为周康王时的标准器,是一尊著名的西周时期的国宝。
封建社会时期,“鼎”是代表至高无上权力的器物,游览各地博物馆时,经常会在展台上看到各式各样的鼎,但陕西历史博物馆的“西周大旟鼎”却凭借所刻的铭文,成功吸引专家的注意。
“西周大旟鼎”的铭文记载了周康王后妃王姜,将土地馈赠给贵族臣子的故事。统治者赏赐土地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大家要注意的是,大旟鼎记载赏赐土地的主人公不是周康王,而是后妃王姜。
在我国古代,“男尊女卑”的根深蒂固,男子拥有决定权,而女子只能服从丈夫的决定。上层贵族的家庭中,会出现“男管外,女管内”情况,也就是说,女主不能插手政务,但根据“西周大旟鼎”的记载,后妃王姜却拥有赏赐土地的权力,这意味着女性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妇女也能顶半边天,正因如此,“西周大旟鼎”才会成为镇馆之宝。
除此之外,“西周大旟鼎”的铭文还反映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土地占有制形态,王是土地的拥有者,他可以将拥有的土地赏赐给属下,同时也拥有收回土地的权利,虽然臣子得到土地,但他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通过进一步研究旟鼎所刻的铭文,专家们还得到一个令人惊喜的发现,因为它揭开西周采邑制之谜。“采邑制”在西周时期就已存在,统治者为更好解决人口突增,而采用“营筑城郭室屋,而邑别居之”。
在秦朝的历史文献中,并没有提到“采邑制”,所以专家们推断,这一制度出现的时间不会过早,在西周时期刚成熟起来。“西周大旟鼎”的铭文记载非常详细,还铸刻明确的时代,正因如此,专家们认为它是周康王时的标准器,绝对是西周时期的国宝。
“西周大旟鼎”的出土,不仅为后人研究西周历史文化提供主要依据,更让我们了解到“采邑制”,了解到妇女的权益,并拥有了一件周代的断代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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