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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期:卖方回购股权时其他股东能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张庚园律师浏览:1.8万

大家好,欢迎大家收听公司法大爆炸的语音分享节目,我是张庚元律师,今天和大家分享的话题是,卖方回购股权时,其他股东能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我认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适用于卖方回购股权的情况。在实践当中,为了防止违约,股权转让协议会签订股权回购的条款。例如约定,当买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时候,卖方有权以买方的购买价格回购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股权。比如,小明将自己100万的股权转让给隔壁老王,股权的转让价款也是100万元,而前期隔壁老王只支付20万的转让价款。剩余80万之后支付,那这个时候双方办理了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显然小明呢就不再是这个公司的股东了。但是为了防止隔壁老王违约,在合同当中约定,如果隔壁老王他不能够支付全部的股权价款。那么小明呢,就有权以隔壁老王已经支付的价款的价格,把已经转让给隔壁老王的股权全部再买回来。那么在这种时候,你可以说这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但是如果此时其他的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那相当于就把小名坑了,因为本来是因为隔壁老王违约,如果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他会增加小明回购股权的成本,甚至会使小明失去恢复股东身份的机会。这样对守约方的小明是极不公平的。所以说,我认为,当发生买方违约,卖方回购此类股权时,其他股东无权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对守约的卖方将是极不公平的。当然,这是我对优先购买权这个问题的理解,毕竟关于该问题,无论是公司法还是司法解释都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当中,法官能否秉持同样的观点,那就因法官而异了。好,那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大家。公司法大爆炸微信群采取邀请式加入,并且需要付费入群。想加入公司法大爆炸微信群的听众,可以先加我的微信,然后我会把有关入群收费的公告发给您。带您付费之后,我会加您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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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9 0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