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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无主僵尸车”碍眼,男子别出心裁偷卖,被判刑,冤吗?

狐说有道浏览:5.9万

大家好,我是狐律师。刚刚看到江苏的一个新闻啊,江苏省东海县一个男子暂时手头有点儿紧,想搞点钱,搞点钱,你得挣经去挣钱没有?他想到了一个歪主意啊,他觉得路边儿停了一台半挂车的车头,他觉得这台车停了好长时间了,已经脏急了,那么这台车肯定是没人要了,可以把它当废品卖掉。而且他真的这样干了,把车拖到废品收购站,按照废铁的价格,这台车卖了1万4000元。从法律上来讲,有一种东西叫无主物,就是没有主人的物品。无主物,那么如果你捡到了,归你啊。

比如说我去扔垃圾的时候,一些可回收的垃圾纸壳儿,尤其是纸箱子啊,我们小区的阿姨最爱要这个东西,有的时候还没有拿到垃圾桶附近,就被几个阿姨围上来问我,小伙子,这个纸壳儿还要吗?不要了啊,不要,您给我行吗?哎,非常好啊。我说,阿姨,您拿走这样的话呢,这个纸壳儿就归他了。但是这样的无主物实际上是非常少的,比如说遗忘物,它不属于无主物。那我丢了一个东西,比如说丢一部手机,您捡到了,您要什么要交工对吧?那么这个东西它不是无主物,要这个去发布招领公告。招领公告发了一年还没有人来领的话呢,也不归这个捡到人啊,是归收归国,有收归国有地下的埋藏物,比如说咱们从野外的土里挖出一个古代的花瓶儿。

谁挖到归谁吗?也不是地下的埋藏物是归国家所有的,挖出来要交给国家。但是车辆是不是无主物呢?肯定不是,人家买了,登记在人家名下了,有车牌儿。那我长期放在路边,变成了僵尸车。好像每个大街小巷都有这样的僵尸车,脏急了,有的甚至还阻碍交通。那么这种情况下就能把它当无主物处理吗?啊,也不能,也不能,他还是登记在谁名下,它是谁的物品。

即便是想报废这台车,也要走报废手续,走报废流程,法律手续办完了才能送到废品收购站。才能说送到旧车拆离厂去拆解这台车啊。所以说啊,这个僵尸车它依然是有主物,还是主人的东西,您给它卖了,那么妥妥的盗窃罪。所以说不要动这个歪脑筋啊。简简单单的一个行为,虽然好像一天赚了1万四,但是这可能面临着一到两年的牢狱之灾。一到两年呀,在外面踏踏实实的,怎么还不挣到这1万四,也许很快就挣到这1万四了,对不对?所以说这个盗窃行为在道德上,在法律上完完全全都是亏的啊,都是非常失败的啊。一定要这个洁身自好啊,不要一念之间就把自己弄到监狱里去了。好吧,今天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发布时间:2024-03-15 17: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