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my_8z

这个丙,被甲欺骗利用,把面粉当白粉卖给乙,最后无罪处理,我理解不了。怎么会无罪呢?价差那么大,也是诈骗哦!

Loscourics 回复 @Timmy_8z

乙是认识错误,主客观不一致,客观上根本不可能危害毒品型犯罪的保护法益,没有危险的行为当然无罪,他又没有欺骗的故意,当然也就不存在诈骗行为,所以无罪

听友218393150 回复 @Loscourics

他没有这个故意,但是已经出现法益侵害了呀?

1394656gdfc 回复 @Timmy_8z

补充一下,诈骗罪的行为公示是,欺骗行为-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这里后三个条件均满足,而乙并不知情,不符合诈骗罪的第一个公式,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种花家的小昊呀 回复 @Timmy_8z

没有过失的诈骗

刑法迷弟 回复 @Timmy_8z

首先他在客观上压根就没有造成侵害法益啊,二阶层在第一层就打叉了。 而且,你说他诈骗,他也没有诈骗的故意啊,这又不成立。

番九 回复 @Timmy_8z

客观上就不能犯

想过法考的菜鸡 回复 @Timmy_8z

卖面粉的行为就不是危害行为

听友197752812 回复 @Timmy_8z

丙是受了甲的欺骗,被甲作为犯罪工具加以利用,甲对其形成了支配力。所以甲构成诈骗罪。 丙虽然产生了危害行为,但是主观责任阶层丙没有犯罪故意,只有过失,没有过失诈骗罪,所以丙无罪。

如果没名字就叫这个 回复 @Timmy_8z

本来就无罪,客观事实没造成法益侵害啊。就好比开枪打个稻草人

回复@Timmy_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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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复(9)

Loscourics

乙是认识错误,主客观不一致,客观上根本不可能危害毒品型犯罪的保护法益,没有危险的行为当然无罪,他又没有欺骗的故意,当然也就不存在诈骗行为,所以无罪

听友218393150

他没有这个故意,但是已经出现法益侵害了呀?

1394656gdfc

补充一下,诈骗罪的行为公示是,欺骗行为-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这里后三个条件均满足,而乙并不知情,不符合诈骗罪的第一个公式,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种花家的小昊呀

没有过失的诈骗

刑法迷弟

首先他在客观上压根就没有造成侵害法益啊,二阶层在第一层就打叉了。 而且,你说他诈骗,他也没有诈骗的故意啊,这又不成立。

其他用户评论

普天之下_p0

15岁少年刑讯逼供罪那个例子,可不可以这么理解:实行犯15岁不构成刑讯逼供罪,但这只是主观责任阶层,但是在客观违法阶层已经是危害行为了,所以教唆者构成刑讯逼供罪的教唆犯。

刑法迷弟 回复 @普天之下_p0

你的分析是对的,就是从二阶层体系走,先客观再主观,客观上15岁的人确实构成该罪,但是主观上年龄不够,所以无罪。 但是其共犯构成教唆犯。

小知北鼻

不能看评论,本来听课听明白了,一看评论容易被绕进去

听友227684801

最后一个例子,甲教唆乙杀小芳,杀完给乙10万,乙本来就想杀小芳,隐瞒本意,杀了小芳。不能接受甲无罪,乙虽然本来就想杀人,但甲加快了他杀人的进度,如果不是甲教唆,乙说不定不会杀人,甲还是有教唆作用的啊,怎么能无罪呢

Claire_c1 回复 @听友227684801

你自己给题目加了条件“甲加快了乙杀人的速度,要不然乙有可能不杀人”,这是你自己增加的。题目说的是“乙本来就是要杀人。。。”

送你一朵山茶花_nz 回复 @听友227684801

教唆的定义是,人家本来没有这种犯意,经教唆而产生犯意 而乙本身就有犯意,甲就不是教唆行为了

瘦可摘星

总感觉这个挪用公款的……虽然被欺骗,但也确实是挪用了公款啊,为啥就没罪嘞?就因为他主观上没有这个想法,以为挪用这笔钱给人家治病,但也确实是挪用公款了啊啊啊啊……这样都没罪,那公款好好挪啊……公款好委屈

要像风一样自由FKBG 回复 @瘦可摘星

挪用公款罪要求为个人使用或者非法目的,或者3个月未还,而老师的例子中没有违规使用的目的,所以主观阻却了

听友227684801

甲给了乙一包面粉让乙当毒品卖给丙,甲利用乙贩卖毒品的犯罪故意去达到甲诈骗的间接目的,乙是不能犯;如果甲给了乙一包毒品,乙卖给丙时拿错了面粉去卖,这时乙是未遂犯吗?

万里无一尘 回复 @听友227684801

极端的结果无价值论者认为无罪。行为无价值论者支持未遂,你都敢去贩卖了,还能说没法益侵害的危险?

20200824汤圆 回复 @听友227684801

两阶层体系,客观阶段都没法法益侵害事实(面粉),无罪。 例子:在沙漠,想打死丙(想卖毒品),实际是一个草人(卖的是面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