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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唐韵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 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日扳仲永环 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 “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 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 众人而已耶? —王安石《伤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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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唐韵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 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日扳仲永环 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 “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 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 众人而已耶? —王安石《伤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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